来源:摘自《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手册》一书,中国方正出版社。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谈话的发问方式 要避免诱导、指供。谈话、讯问、询问过程中,应当避免采取诱导性发问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正常供述或者客观真实陈述的不当发问方式。制作谈话、讯问、询问笔录要全面客观地反映谈话、讯问、询问过程,摒除审查调查人员的主观臆断,客观反映被审查调查人、证人的语言习惯、文化水平、生活和工作经历。比如,文化水平不高、纪法知识不多的谈话对象一般不会出现“斡旋受贿、利用职权影响、管理服务…

2024年4月16日 19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重庆市纪委监委等。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重要】4种违规兼职取酬隐蔽新动向

2024年3月8日 12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程威。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多次收受的小额财物是否累计计入受贿数额 特 邀 嘉 宾 ……(略) 编者按:本案中,戴有才向潘某某借款50万元,未约定借款利息,至案发未归还,为何认定戴有才构成违反廉洁纪律?戴有才既收受大额贿款,也多次收受小额贿款,其中收受彭某某以拜年拜节名义所送现金共计1.2万元,是否计入受贿数额?辩护人提出,戴有才检举他人的犯罪事实成立,应构成立功,法院对此是否予以支持?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基 本…

2024年3月8日 81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1 能否给予临聘人员非职务违法行为处分问题 【案例1】张某,系某局驾驶员,编外合同制员工,但一直在该单位行政科从事车辆管理、车辆维修费报销等行政事务。某日,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 判断是否属于监察对象,可以从是否具有“公职”和“实际从事公务”2个层面来把握。具有“公职”的监察对象主要指依据其身份、编制、岗位职责等确定的监察对象,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根据《政务处分法》的有关规定,对此类监察对象的职务违法行为和非职务违法行为(比如酒驾、嫖娼),均可给予…

2024年2月6日 148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由于违法行为采用“六项要求”分类后,实践中产生一个新的问题,即同一类行为在纪律和法律两个体系中可能存在不同评价的问题。为使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内容有序衔接,避免同一行为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书中出现不同评价,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中共党员的双重处分,政务处分决定书行为与党纪处分决定书行为的分类保持一致。对系中共党员的公职人员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政务处分决定中违法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项纪律”分类把握。如“参加迷信活动”行为,分别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要求中分类。(2)单独给予政务处分的,按“六项要…

2024年2月6日 129点热度 2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纪法正义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醉驾(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及以上为醉酒标准)是指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与酒驾(血液酒精含量20-80毫克之间/100毫升)不同的是,酒驾一般是给予党纪或政务处分,不涉及到犯罪问题,一般不会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特殊情况除外)。但是醉酒驾车则涉及构成犯罪的问题,一般可能会因此丢掉党籍或公职。下面的内容供参考(欢迎留言): 一、醉驾后三种类型不起诉党纪政务处分问题 实践中…

2024年2月6日 199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文章要旨 党员、公职人员醉驾: 1.因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以上处分。 上述2种情形,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按照判决、裁定、决定生效时间适用条规,且不宜再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3.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根据生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立案核实并综合考虑情节,按照醉驾行为发生时间适用条规…

2024年2月6日 195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条文对照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条文对照表

2024年1月8日 143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纪法指引”微信公众号编排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于“纪法指引”。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编者注:文中红色字体带下划线部分为2023年12月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修改后出现变化的内容;文中紫色字体带下划线部分为2023年12月版《条例》修改后对2018年10月版《条例》中的部分文字进行了删减;文中绿色字体带下划线部分为2023年12月版《条例》修改后新增加的16个条款。 (另附2015年《条例》和2018年《条例》对比:【聚焦】中纪委…

2023年12月29日 317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纪检监察纪法适用研究》(第2辑)。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如何认定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 是否属于公职人员 根据《监察法》第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六类,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

2023年12月26日 27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为什么有的党纪处分可以由纪委批准,有的党纪处分则必须由党委批准?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实践中,通常将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称为“党纪轻处分”,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称为“党纪重处分”。一般而言,受到党纪轻处分的党员可以正常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其党员权利基本不受影响,在未同时给予其组织处理的情况下,通常可以继续担任原来的党内职务或其他公职,或者改任与原来职务平级的其他职务;而受到党纪重处分的党员,…

2023年12月26日 168点热度 1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党纪、政务双立案是否意味着必须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第(一)(二)项、第三十九条等规定,党纪、政务同时立案后,审查调查终结认为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法律责任的,同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是完全符合规定的,在理论上也应当这么做。但是很多情况下,审查调查终结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政务轻处分的,鉴于单纯给予党纪轻处分或者政务轻处分均可达到基本相同的惩戒效果,实践中往往根据行为性质只给予党纪轻处…

2023年12月26日 200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吹响新时代共产党人作风建设“集结号”,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那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什么?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内容 (一)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主要有6大类14种表现:1.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2种表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违规收送礼…

2023年12月4日 215点热度 1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1 对司法机关未作犯罪认定,退还财物的处置方式 依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209条第4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依法将不认定为犯罪所得的相关涉案财物退回监察机关,此类情形在实践中并不少见。比如,A市B区纪委监委处分决定认定王某涉嫌受贿10万元,B区法院判决其受贿8万元,2万元未作受贿认定,拟退回B区纪委监委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证据状况,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处置意见:如2万元可以认定为违规违纪违法所得的,纪检办案部门应当督促司法机关及时退回相关财物,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审理部门审核,报经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予以…

2023年12月4日 152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什么是“四风”问题 — 纪检小课堂 — 一是形式主义,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是追求形式、不重实效,图虚名、务虚功、工作不抓落实。二是官僚主义,群众最不满意的是办事推诿扯皮多,效率低下,不作为、不负责任。三是享乐主义,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多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安于现状、贪图安逸,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四是奢靡之风,主要是条件好了,许多方面做过头,大手大脚、铺张浪费。 ►►► 问题的表现形式 1► 形式主义表现形式: (1)学风不正,学用脱节。 (2)文山会海,空话套话。 (3)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4)蜻蜓点水,走马…

2023年12月4日 217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123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