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2018年8月17日 5318点热度 1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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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真探社消息,8月13日,广西柳州街头,一位交警,用枪瞄准面包车内的司机,要求他下车。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原因是这辆面包车没有悬挂车牌,交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但面包车司机,想要用加速逃离的方式,逃避交警的检查: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为了制止司机的违法行为,交警使用手中的甩棍进行拦截: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但是面对警察持甩棍制止司机继续违法的行动,面包车司机根本就没当回事,一意孤行地继续对抗警察执法。

眼看这辆面包车就要彻底逃离了,交警队的副队长出现了,依法拔出了配枪!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副队长用枪直接指着面包车内的驾驶员: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看到了枪,面包车司机立刻怂了: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乖乖停车,束手就擒: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以下是完整视频:

最后,交警从这辆面包车里,搜出了4个身份证,以及用来偷电动车的作案工具。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民警联系到了这4张身份证的主人,他们全都说,自己在前不久被偷走了电动车。

依法开枪制止司机违法行为的是柳州交警,为中国交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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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肇庆市端州区宋城路朝天门附近,一名青年裸体男子持刀在大街上来回游荡。接到附近群众的报警,端州特巡警大队及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现场处置过程中,发现该男子情绪激动,持刀肆意挥舞,拒不服从民警发出的指令。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据多年实战经验的知名公众号种花搬运师介绍,面对持刀抗法者,参与现场处置的民警非常专业,拉开安全距离,双手持枪瞄准戒备,脚步移动平稳,口头命令清晰,牢牢地掌握住了现场主动权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视频左侧的民警动作也非常规范。持刀者移动位置,民警大声喝令其放下武器,同时保持随时准备击发射击的战术动作随着嫌疑人移动。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当地警察处置紧急警情的武器装备、战术素养及现场掌控力,尽显中国警察的威武!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警方通报)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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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为现场依法开枪、成功处置警情的柳州交警和肇庆警察点赞的同时,也不免感慨。

警察,开枪——只要有这两个词汇的事件,就容易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务用枪配备办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等都赋予了警察依法使用武器警械的权力,突出强调了人民警察依法履行公务使用武器警械受法律保护,并规范了枪支管理。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行为或者实施该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实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行为或者实施该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骚乱、暴乱、行凶、脱逃,以及劫夺上述人员或者帮助实施上述行为的;以暴力、危险方法抗拒、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可见,我国关于枪支使用的有关规定,既概括了可以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情形,又明确了不得使用武器和停止使用武器、警械的情形,既保障人权、防止权力滥用,又保障民警依法用枪、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行使警察执法权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近些年涉及“警察”“开枪”的事件中,既发生过警察“不当”开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也有过警察“没能持枪”而重伤、牺牲的惨痛过往。

2010年1月12日,贵州安顺关岭自治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理一起村民纠纷时开枪,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引发的警用枪支使用思考至今仍在持续。

一线民警长期面临着“持枪”和“开枪”问题的困扰。在警务实战中,一些民警不愿使用单警装备,特别是对枪支、喷射器、伸缩警棍等有伤害性装备更不敢使用,害怕自己把握不了尺度造成对当事人伤害而被追究责任。加上由于种种方面的原因,民警惮于用枪,造成其自身安全受到很大威胁、民警以肉身与持刀枪的犯罪暴徒相搏牺牲的情景难追忆......又因无法判断用枪适当性而缩手缩脚,导致民警不知如何使用枪械,造成民警在执行公务遭到暴力侵害时错失时机,难以断然采取有效手段制止侵害时有发生。

事实说明,武器使用情况在实践中非常复杂,相关武器使用的法律法规操作细则和民警依法执法免责机制,需要法律进行明确规定和授权。支持民警执法遇暴力袭警危及生命和公共安全依法开枪。鼓励一线民警当用则用,在应当使用武器的情况下依法使用、大胆使用。

视频中这些警情处置过程中警察依法开枪的成功案例,也为一线执法执法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现场演示视频,非常值得借鉴。

04

 

警察依法开枪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持。决不能让“人民警察遭遇暴力袭警流血牺牲,键盘侠们却在别有用心地恶意抹黑”等舆论乱象再生。

不知出于什么目的,一些键盘侠们刻意无视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法定性和正义性,说什么为什么非要“开枪致命”,而不是选择“击而不毙”,将他们制服呢?

公众广为熟悉的黑龙江省庆安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开枪事件,已经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开枪合法。但还是有SK律师质疑警察:“一副手铐与一发子弹到底距离有多远”?

民警是否必须开枪?开枪是否合法?是否应该用其他具有威慑作用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冲突?SK律师磕头质疑说,民警执法应该在什么情况下该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枪支在怎样的紧急时刻可以使用?开枪的法定程度是怎样的?一枪致命的必要性合理性在哪里

一名SK律师认为,在黑龙江省庆安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开枪事件中,民警开枪不合法,“如果民警应对得当,就不会出现双方冲突逐步升级的局面,而我们应该重视矛盾的这种变化过程。开枪应该是最后一种选择,明明是一副手铐可以解决的问题,最后变成了一发子弹,这中间距离到底是多远?是生与死的距离!涉事民警显然是应对无方,是民警的暴力某种程度上激化了矛盾,促使了悲剧的发生,民警出警的目的不应该是殴打不法行为人,而是制止不法行为”

还有一名SK级别的律师质疑安庆火车站事件,认为民警开枪不具正当性。第一,对于一个酒醉之人而言,关于暴力袭警之暴力未达法律之规定标准。第二,民警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应达无法避免不能避免之客观现实,而非推定或假设。第三,民警开枪应是唯一且必然之选择,其应与民警争吵摩擦或有普通妨碍公务之行为,扰乱公共秩序之行为分开。必须指出的是,徐某并没有对不特定的公众实施伤害或其他有违公众生命安全之举动或行为,所以民警开枪未达法律规定之法定条件或程度。他认为民警有足够时间去选择和思考恰当的执法方式

真服了!犯罪嫌疑人徐不听劝阻,辱骂并用矿泉水瓶投掷民警、用拳头击打民警。追至值勤室踢踹值勤室房门、抢夺防暴棍,并拳击民警头部。民警使用防暴棍和拳脚还击,但未能将其制服。期间,徐做出了一个从腰里掏东西的动作,并说‘你敢抓我,我捅死你’。徐先将其母向民警方向猛推,后又将自己6岁的女儿举起向民警抛摔,至其女落地摔伤,徐趁机抢走防暴棍,抡打民警头部。危急情况下,民警取出佩枪,对徐口头警告,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民警持枪的手,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开枪将徐击中......

——在此危及群众和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千钧一发瞬间,SK律师竟然那么振振有词地扇着羽毛团扇慢条斯理地口吐莲花:民警有足够时间去选择和思考恰当的执法方式

WHY?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务战术专家李和教授对安庆火车站现场视频进行了仔细分析:民警处置非常果断,开枪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在当时情况下也是被迫开枪。徐纯合的行为已经构成暴力袭警,危及到了民警生命安全。如果当时不制止,不仅可能危害民警,还可能危害其他群众。”

依法维护法律正义任重热道远。

依法开枪的中国警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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