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比受贿罪和行贿罪的法律条文,就可以看出受贿罪构成要件中表述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正当利益和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罪构成要件中表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换句话说,行贿人的主观目是否为不正当利益,决定其是否构成行贿罪。对于商品供货或工程领域,行受贿案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为了加快结算工程款或者项目款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好处费,这种“加速费”是否属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呢? 理论和实践中观点不一致,有的观点认为为了结算工程款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或物,有违公平公正,属于不正当利益,应当以行贿罪论处;有的观点认为为了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