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罪"交叉问题的精准辨析
在纪检监察工作的复杂情境当中,违纪与违法犯罪行为往往并非是明明白白截然分开的,而是呈现出相互交叉、彼此关联的复杂状态。 近来,监察日报上有一篇文章围绕李某某案开展了一系列深度剖析,这给咱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观察窗口,让咱们可以审视在"纪、法、罪"三个评价体系间精准切换、归纳施
斡旋受贿罪的成立是否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转达请托谋利事项
内容摘要: 国家工作人员在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时,承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使其后来未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转达请托谋利事项,也应当认定构成斡旋受贿罪。 关键词 斡旋受贿 转请托
浅谈对治安案件“结伙”殴打他人如何认定
对治安案件中“结伙”殴打他人的认定问题进行系统性的梳理与阐述。 核心结论 “结伙”的认定,绝非简单地以“两人以上”为标准。它是一个 主客观相统一 的法律判断过程,核心在于 违法行为人之间是否存在“共同殴打他人的意思联络”,并在此基础上 共同实施了殴打行为。认定时需综合考量,审慎裁量,避
五步走化对抗为配合还稳住口供,纪检谈话怎么施压不伤人心
纪检谈话,不是口供机器,是一场心理拉扯,是一次思想碰撞,目标不只问到事实,还要帮人认错、把人拉回正轨,惩前毖后这话不虚,压力能推人开口,但粗压没用,关键是层层推进的逐级施压,一步一调,一压一疏,这才是门手艺。 人的心不是铁板,谈话从试探到稳定,基本走五段,先试探摸底,看看
确定公务员违规吃喝三个要点
随着近年来违规吃喝现象隐形变异、改头换面,对于该类案件在执纪执法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新的情况。 一、违规吃喝案件审查要点 根据《条例》规定,违规吃喝案件主要有四类: 一是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二是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
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
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 国监发[2020]3号 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促进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健全权威高效、街接顺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41条:留置的通知和公开
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等,中国方正出版。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编者按:为加强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理解和运用,“纪法指引”将每天推送一则《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监委和公安机关互涉案件如何移送起诉
要 点 对被调查人涉及多个罪名,监委和公安机关分别立案调查、侦查的案件要做到同步起诉(并案审查,一并提起公诉),需要注意: 1.监察机关统筹调查和侦查工作,确保调查终结与侦查终结基本同步。 2.监察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前,与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事宜。
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此前的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中国共产党章程》将“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实践中,党员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存在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违纪行为,说明其在接受审查期间,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没有如实向组织全面交代自己存在的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必须从严惩治。 有这样一起案例。李某(中共党员)系某国有
集体决定违规摊派如何定性处理
网友“周子微”问:集体决定违规摊派如何定性处理? 答:有这样一起案例。李某,某区A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民政、财政工作。王某,A镇财政所所长。A镇一直考虑争取区某社会救助团体资金支持,而区某社会救助团体向各镇群众捐款额度会受该镇某社会救助团体募集捐款额影响。为获得区某社会救助团体更多支持,2
如何准确认定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的行为?
网友“清风”问:如何准确认定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的行为? 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所决定的。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
为他人谋利后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如何定性
网友“小陈”问:为他人谋利后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如何定性? 答: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一体推进正风反腐,强化系统观念,树立整体思维,把准由风及腐的利益链,深挖细查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实践中,要准确把握风腐同源、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特征,既“由风查腐”又“由腐
亲属违规收礼党员干部可能触犯哪些纪法条款
网友“卢雷雷”问:亲属违规收礼党员干部可能触犯哪些纪法条款? 答:党员干部的亲属违规收礼,该党员干部可能触犯哪些纪法条款,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有观点认为,党员干部亲属违规收礼,大多系党员干部授意、指使,亲属只是党员干部收礼的“工具人”,故可一律视为党员干部本人违规收礼,均依据《中国共产党
职务犯罪中的自洗钱行为怎样认定
网友“李亢”问:职务犯罪中的自洗钱行为怎样认定? 答:《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进行了修改,将自洗钱入刑,进一步严密了刑事法网。实践中,对于自洗钱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数额等认定容易存在不同认识,笔者结合一起案例进行分析。 甲,中共党员,A市某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行
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代付餐费怎样定性
实践中,对于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要求他人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定性处理并无争议。但对于在党员干部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管理和服务对象代付宴请费用的情形,因缺乏党员干部明确授意、主动要求等显性特征,在定性处理时如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