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藏蓝观察社
2019年2月5日(农历大年初一)凌晨1时许,澄迈县公安局金江派出所副所长聂宗靓在执勤结束返回单位途中主动出击、英勇果断开枪处置一起聚众持刀斗殴案件,在危急时刻快速反应、敢于亮剑,在紧急关头主动担当、英勇无畏,在危险面前临危不乱、能打胜仗,依法开枪击伤犯罪嫌疑人,有效制止了不法行为的继续发生,保护了周边群众、战友及自身的安全。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省公安厅给予聂宗靓同志记个人二等功,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0元。
3月27日,根据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范华平的指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负责人率队前往澄迈县公安局,为聂宗靓送奖,并举行简短的颁奖仪式。
颁奖仪式现场(警方供图)
颁奖仪式现场(警方供图)
2月4日除夕,澄迈县公安局金江派出所副所长聂宗靓带着协警在往看守所送一名涉嫌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逃逸的嫌疑人,返回时已经是大年初一凌晨1时许。
当他们经过金江镇名悦金沙音乐烧烤吧时,发现前面10多人打成一团,其中一人手持明晃晃的菜刀在人群中挥砍,已经有人受伤流血。砍人男子在人行道上狂奔,紧跟其后的聂宗靓同志再次鸣枪警告,协警蔡琼隆也在马路上包抄。大概是第二声枪响让砍人男子慌了神,摔倒在财政局门口。聂宗靓同志正在与协警蔡琼隆合力将对方上铐时,忽然听到脑后风声,同时协警蔡琼隆对着自己身后大喝道:“你要干什么!” 聂宗靓同志回头一看,另一名白衣男子一手举着菜刀,一手抡着U型锁,已经冲到自己跟前,并且高声叫道:砍死你!
事后聂宗靓回忆说,“当时扫了一眼周围环境,避开围观群众,枪口放低了3厘米,瞄着嫌疑人的大腿开的枪。”
白衣男子腿部受伤后逃走,聂宗靓同志与协警控制了砍人男子,向局领导报告了情况,将现场移交给了闻讯赶来的辖区派出所后,又与增援警力一同四下搜寻白衣男子踪迹。到早上8时许,白衣男子在省人民医院被抓获。砍人男子蔡某和白衣男子洪某是朋友关系,当日晚饭就喝了大量的白酒。
由于没有尽兴,晚饭后他们又来到事发地附近又喝了大量的啤酒,期间和邻桌发生冲突打了起来,蔡某持刀将一人砍伤,听到聂宗靓同志鸣枪后弃刀逃跑,洪某见蔡某摔倒后被警察控制,捡起蔡某丢下的菜刀,又不知从哪里找到一把U型锁冲了上来,危急关头被聂宗靓同志果断开枪击伤大腿,于是跑掉了。
视频在此。
事后,澄迈县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秋光给聂宗靓同志发来短信说:“这是正义的枪声!”
我国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15种情况
● 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 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 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 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 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 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 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 结伙抢劫或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 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 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 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 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 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来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