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依法执法的警察遇到下跪求情的孩子

2019年5月23日 3222点热度 1人点赞

昨天开始,一则视频曝光于网络。小编未有完整的视频,只有网络上这段出现的只有交警控制一名男子,且出现一位小女孩在不停的哭诉,要求交警不要“打”该名男子的视频。

从上传的视频似乎可以分析出,事发于2019年5月17日,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伟业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期间,接送女儿放学的视频中被称为何某的男子正好经过交通事故路段,当时其发现发生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是其同事的岳父。于是,何某即将汽车停在事故现场并打算帮其同事的岳父处理交通事故。

但是,因为当时接到报警的公安交警部门正派员在现场进行勘察取证,于是交警要求将汽车停在事故现场的何先生将汽车驶离......期间,交警发现何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但何某声称自己在交警检查证件时才将安全带拿掉,于是何某即在现场与执勤交警起了“争执”。

按照何某的说法,在与执勤交警起了“争执”后交警即对其进行徒手控制。期间在现场的何某的女儿看到执勤交警将何某控制后无所适从,于是出现了下跪请求交警不要“打”何先生的那一幕。0:01:23

由于网络上出现的视频不是十分全面,小编没有看到现场何某与执勤交警“争执”的具体情形,本着尊重事实和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小编不好评论是非。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若如何某所说,其将汽车停在交警勘察交通事故的现场实为不妥,因为这样轻则会影响现场执勤交警对交通事故的现场勘察,重则可能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对在现场勘察的执勤交警及在中心现场的事故双方当事人造成安全隐患,此为不妥之一。

其次,面对执勤交警指令其驶离事故现场时,如果何某能认真谦虚的服从现场交警的指挥,也就不至于发生之后面的事情,此为不妥之二。

再次,按照何某的说法,其后交警发现其未时使用安全带,但是其自称是在交警检查其驾驶证和行驶证期间才把安全带拿掉了,此时交警如果仍然坚持要对其进行处罚,按照法律规定其仍然有多种法律救济途径,如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绝不应该在现场与执勤交警起“争执”,甚至发生拒绝、阻碍交警执法的行为。如此,也不会发生其后的事情,此为不妥之三。

最后,何某明知自己9岁的女儿身在现场,面对执勤交警的执法行为,应该在孩子面前做个表率而比平时表现得更加谦恭、谨慎,而不该在现场意气用事,如此也不会使得小孩童年幼小的心灵受到不该有的世俗惊扰,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其今后生活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此为不妥之四。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置后”应该成为我们这个社会所有公民的共识。面对拒绝甚至阻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我们的人们警察必须敢于果断亮剑,坚决与阻碍甚至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不得受舆论影响而不当追究执法民警的责任。

然而无法回避的是,此涉警事件中现场处置交警在对何某采取徒手控制时未能安排人员安抚身在现场的何某的女儿是该事件处置中的瑕疵之处。当然,这需要执法现场有足够的警力才能安排这样的角色,但我们基层一线众多的执法现场有那么多警力吗?法律法规不能强人所难。

目前,涉事地公安局监督室已经介入调查,但愿在确保不侵犯何某合法权益的同时该地公安机关能客观公正的依法处置此事,不偏不倚,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基层执法交警的执法尊严。

本文来源:捕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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