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香港法院果然没让暴徒失望

2019年11月20日 2630点热度 0人点赞

香港市民遭暴徒当街淋烧一案11月20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审讯。据香港“东网”报道,两名涉案被告均获准以现金1000港元(约合898元人民币)保释。

呵呵,香港法院果然没让暴徒失望

11日,老伯被点火烧伤  图源:巴士的报

11月11日,马鞍山一名57岁的李姓男子遭人淋易燃液体后点火烧身,香港警方经追查后,于11月18日分别在机场警区及湾仔警区,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33岁女子陈海云及39岁男子邝耀文,两人各自被暂控一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案件今早(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2名被告各自被批准以现金1000港元保释,期间不得再踏足涉案天桥。控方申请2名被告暂毋须答辩,案件现押后至明年1月29日等警方进一步调查后再讯。

报道提及,控方向法庭申请将事主匿名,以X作代号,但辩方提出反对,称要平衡公众知情权。裁判官林子勤指出,控方同意向辩方披露事主数据,只是不向公众披露,不影响公平审讯,更反问辩方“公众知情权关你什么事?”林子勤最终批准控方的匿名申请。

据了解,两名被告为夫妇关系,皆报称文员,控方指二人事发时在现场围观并讲粗口,而事件中被烧伤的事主现仍在医院未清醒,未能录口供。

11日下午近1时,李姓男子疑因不满黑衣暴徒在港铁马鞍山站内大肆破坏设施,与之发生拉扯,后来追至连接马鞍山公园及海栢花园的行人天桥上。期间,李姓男子与他人争执,一名黑衣人突然从人群冲出向他淋易燃液并点火,事主全身着火,身体4成皮肤二级烧伤,一度情况危殆。

香港警方已经将此案列为企图谋杀,交由商业罪案调查科跟进。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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