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训诫”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2020年2月8日 11607点热度 26人点赞

“刑拘”、“罚款”、“判刑”这几个词,可能大家会知道是什么意思,可是如果六哥说“训诫”,估计很多非公安的人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我们先来看关于“训诫”百度出来的结果:

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中国公安机关和法院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评教育。需要予以训诫的,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以上这些事百度的“解释”,讲真,乱七八糟的,我也没看懂什么意思,六哥就用自己的工作实践来给大家说说什么是“训诫”。在说训诫前,我们先向此次“战疫”中不幸殉职的一线医生和一线民警辅警默哀、致敬!他们是在这场拯救行动中最密切的队友和战友!

公安局的“训诫”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公安局的“训诫”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公安局的“训诫”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公安局的“训诫”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六哥在派出所干了20年,也就是近几年才接触了“训诫”这个事,以前几乎是从来没有过的。一般来说,都是上级给派出所推送“训诫”指令,要求派出所去找某某人训诫。具体这个指令是谁下的?有可能是上级政府,也有可能是上级部门,几乎没有一线派出所主动要求去训诫某人的,因为:一、派出所没有权限和能力去发现谁需要去训诫,特别是在专业知识领域,警察更不懂,必须先要由一堆所谓的专家研讨过之后才能确定;二、一线派出所每天都忙的疲于应付,疫情当前,更是在防护装备奇缺的情况下,忙的焦头烂额,根本没有闲心主动去自找没趣的做这种没有任何强制力的“鸡肋”工作。

为何六哥说这是“鸡肋”工作?因为,训诫根本不是一种刑事或行政处罚,更谈不上记入档案,说白了,就是派出所警察拿着嘴去干说:“好了,好了,到此为止吧。如果对方说一句“我不听”,派出所只能下个书面“训诫书”然后很没面子的尴尬的走开。

讲真,派出所民警最讨厌的工作就是“训诫”,要么有证据证实“被训诫人”有罪或有违法行为,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要么就连接触也别接触对方,这种工作,既没有成就感,也令他人生厌。

可能会有朋友问,一线派出所警察不去做这件事不行吗?答案是:不行。

警察的天职在于服从命令,无论这个命令是政府还是上级部门下的,无论这个命令你觉得是合理还是不合理,一线警察,只有执行的义务,没有提出异议的权利,特别是在一些涉及非常专业的学术问题上,警察根本不可能分辨“被训诫人”的理论和观点是对的还是错的,更不可能因为个人觉得命令“不合理”就去拒不执行。“拒不执行”的后果是什么?轻则通报批评,重则处分追责。

六哥前几天处置了一起打架警情,在清晰的监控下一名男子狡辩称不是自己想打对方,六哥立即反驳道:“难道打人是你自己手的想法吗?没有你的脑子下“指令”,你的手会独立思考的去打人吗?”

有些事,如果只简单的看表象,那就会放过了真相。

有些人很高尚,有些人很······,有些人离去了,我们都很痛心。说到“高尚”,六哥想到了《北岛:回答》中的句子:······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看吧,在那镀金的天空中······

有段群众和警察间的对话六哥也想贴出来,不知会不会是日后的“立字为证”:

公安局的“训诫”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公安局的“训诫”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糟心的事很多,当然,这世界暖心的事也很多,文章最后还是放段六哥自己剪辑的视频吧,热干面,你快些好起来!

武汉,加油!

中国,加油!

潜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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