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定 二罪均属职务性财产犯罪,均是将公款转归行为人控制,但其主观目的不同,其客观行为也存在差异: 一是犯罪性质不同。挪用公款罪侵害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占有权;贪污罪侵害的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对象限于公款和法定类型的公物;贪污罪的对象为一切公共财物。 三是行为内容不同。行为人是否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使自己占有公款的事实在账目上难以发现。如使用虚假发票、对账单等会计凭证,使其占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的,一般应当认定为贪污行为。对…

2023年3月12日 835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