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与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1)粤12行终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何某,男,汉族,1976年5月27日出生,住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住所地: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建设二路厚岗路1号。 法定代表人:胡健,该大队大队长。 委托代理人:梁伟冠,该大队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曾桓波,该大队工作人员。 上诉人何某因诉被上诉人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以下简称:交…

2022年6月6日 1523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