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醉驾免刑”案例: 广州池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4.2mg/100ml,并且他酒驾是为了送生病的女儿去医院就诊,且有医院的病历予以佐证,综合考虑之后越秀法院对其判处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 新疆克拉玛依市市民王某醉驾被执勤交警拦停。王某说,当天他和妻子吵了架,心情郁闷,独自喝酒,开车散心。法院宣判:王某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考虑到其酒后驾车是在夜深人静、道路上行人较少时,且认罪态度较好,免予刑事处罚。 重庆司机廖某醉驾被查获。法院认为,廖某构成危险驾驶罪,但鉴于其醉驾行为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犯罪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