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崔黄口大队民警在武清区于庄道津蓟铁路桥下开展交通违法整治“铁拳”行动。 19时40分许,一辆牌照号为津ADF18XX的白色新能源轿车驶入检查点位,民警对该车驾驶人张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3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