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小张”问:我们应该怎样理解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零七条第三款?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第二百零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于涉案单位和人员通过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财物及孳息,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违法取得的其他不正当利益,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处理。”笔者结合办案实践,谈谈如何准确理解该款规定。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 陈艺辉 绘图 适用的主体范围要明确。适用该款的主体范围包括涉案单位和个人,其中涉案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根据1999年最高…

2022年6月6日 2933点热度 2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