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区分评价被审查人主动上交涉案款物? 答:实践中,被审查人在三种特定情形下,可能会主动上交涉案款物:一是被审查人自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但有些行为无法进行查证;二是已查实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和违纪所得金额;三是已查实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但违纪所得金额无法查证。在不同情形下,对被审查人主动上交涉案款物的行为评价和涉案款物处理意见也可能不尽相同。 一是已查实被审查人违纪行为和违纪所得金额。审查部门已查实被审查人存在违纪行为,且违纪所得尚存或通过鉴定等措施能够确认违纪所得的价值,被审查人主动将违纪所得上交组织的,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