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河南省纪委监委 武斌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数据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定证据形式,在执纪执法实践中的作用愈加凸显。规范、科学、高效的电子数据取证工作,不仅是保证电子数据符合法定要求、具有证据效力的关键,也是实现执纪执法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