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平遥法院、山西省纪委监委 3月18日,山西省平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职务犯罪案,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警长邵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73.9354万元及产生的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邵喜 审理查明: 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邵某利用担任阳泉市盂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民用爆炸物品审批、案件办理、日常检查、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山西耀锋贸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蒋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