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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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青年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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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
党纪(团纪)处分的法规依据
党纪法规体系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纪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纪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和总源头,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和延伸。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是规定哪些行为是违反党的纪律的,以及对于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应当怎样处理的党内法规。对于党组织、党员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有关党组织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紧扣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规定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执纪审查的审批权限,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特殊情形的把握
新旧条例的适用:中国共产党于1997年、2003年、2015年、2018年和2023年先后发布了五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只有新修订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才适用新修订条例处理。
问责案件: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在援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的同时,还要援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问责情形条款。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不是直接依据中央八项规定作出处理,而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对应的具体条款进行处分。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也能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
具有团籍的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具有团籍的党员在接受党纪处分的同时,进行相应团纪处分。团员依纪依法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的处分的,团组织应当按程序开展审查。对于具有团籍的党员发现或者收到违犯党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团组织应当移送具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
双重党籍人员违纪案件:给予既是中共党员又是民主党派成员的双重党籍人员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后,应及时函告本级中共党委统战部门,中共党委统战部门应向相关民主党派通报情况,由民主党派给予相应处理处分。
民主党派成员违纪案件:民主党派成员违纪或者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政务处分、行政处罚等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民主党派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按照管理权限商同级中共党委统战部,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民主党派成员违法案件:民主党派组织向同级监察机关或者中共党委统战部移交成员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监察机关对民主党派成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应当将该处分决定以监察机关的名义书面函告同级中共党委统战部,并在函告文书中提醒中共党委统战部向相关民主党派通报情况。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清单 | 党纪(团纪)处分的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