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张家口市公安局收到胡某举报:反映其本人在宣化公安分局某派出所羁押期间遭到该所教导员于某强奸。市公安局获悉后高度重视,迅速派出工作专班进驻宣化开展工作。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赴宣化与举报人见面了解情况、实地察看现场情况,并多次听取调查情况汇报。调查人员紧紧围绕举报内容,开展了细致的现场勘察、访问证人、调集视频资料,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此案疑点多多、破绽百出,举报人胡某拒绝回答民警询问,存在诬告陷害民警于某某的重大嫌疑,遂立案侦查。查明
2020年3月30日,胡某(女,1997年生人)、甄某(男,1984年生人)二人因涉嫌吸食毒品被宣化警方现场抓获;3月31日,甄某被依法强制戒毒(疫情期间暂不执行);4月1日,胡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由宣化公安分局某派出所立案继续侦查;4月3日,胡某按照规定缴纳了保证金,被依法取保候审。嗣后,胡某对缴纳保证金一事十分不满,认为办案单位对其处罚过重,怀恨在心;同时回想其被羁押期间,民警于某曾将其带至派出所一楼一办公室内从其手机中翻找相关信息的情节,遂萌生了利用此情节捏造于某强奸自己进行诬告陷害,让其百口莫辩的念头,并随即展开报复。在向公安机关举报前,胡某、甄某曾向他人炫耀,要剥掉于某的警服。通过民警反复做胡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在大量证据面前,胡某最终如实供述了捏造于某强奸自己进行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
宣化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教导员于某被诬告陷害一案水落石出,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与其一同举报的甄某也因容留吸毒被同日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首先
法治不容构陷,张家口拒绝构陷。
此案中的女子是吸毒人员,为逃避依法惩处诬陷派出所民警,现在追悔莫及。这不仅有违道德,更有悖法律。诬陷是任何一个社会所不容的行为,特别是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每个人都更充分享有言论权、监督权,更要坚决抵制、依法打击诬陷行为,杜绝构陷者以言获利。否则,任由“劣币驱逐良币”,则恶人愈恶、善人愈危、正义不保、民权不安。
法治可能被干扰,但决不会被左右。
收到对民警的举报后,河北张家口公安机关以最严肃的态度,对案件各环节、涉及人员迅速展开调查。真相大白后,当事民警五味杂陈地说:“案件很快清晰明朗,并给我澄清。……否则我不仅无颜面对家人和朋友,更给公安机关抹了黑。”难以想象,如果构陷者得逞,将对办案民警和他的家庭造成多大中伤,又将怎样蚕食全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信心!对此,公安机关要旗帜鲜明地维护民警权益、公民人格、社会秩序,还当事者清白,令构陷者受到惩处,这是法治的内涵所在。
其三
法治需要执法担当,更需全社会共建。
我们要敢于担当,严格执法就是很重要的担当。当前,张家口正为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而同心奋斗,法治是保障,也是基石,需要每个人都置身其中,自觉懂法、守法、用法,形成强大合力。当然,身为执法者的警察更应率先垂范,改造思想、改变习惯、改进作风,更坚定地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惟其如是,才能确保每个执法行为都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考验,也不给违法之徒以攻讦之隙。
令人欣慰的是,在这起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民警即使面对莫须有的诬陷,仍守职而不废、处义而不回,对法治不改初衷,对清白正义坚信不移。我们想,正是这样一批人,在稳稳擎起张家口的法治晴空,让我们对全面依法治国充满信心,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张家口、法治张家口充满信心!
来源:张家口公安
转自:中国警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