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灵娜报道
近日,中国检察网发布了一份来自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起诉书显示,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二级调研员、三级警监赵泽勇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出借国有资金未能收回,情节特别严重。
据了解,赵泽勇在担任大堰劳动教养管理所党委书记、所长等职务期间,特别是四川省原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相关规定出台仅一个月,就公然违反规定,在党委会上提议将企业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截至案发,这些出借资金仅收回利息996.25万元,尚有1800万元本金未收回。
违规出借公款现象屡有发生,轻则违反工作纪律,重则构成挪用公款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同时,还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从通报的案件看,有的党员干部擅权妄为,违规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如,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孙振云滥用权力,指示下级单位出借公款。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文明故意规避集体决策,违规决定出借资金及提供担保。重庆市供销合作社原党委书记、主任梁从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借款、延期还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有的违规将资金借给不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给国有资金带来隐患。如,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傅继成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定向不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出借财政调度资金。
有的不正确履职,对出借资金后续监管不严,导致资金被挪用。贵州省毕节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蒋从跃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管职责,导致政府出借的资金被非法挪用。大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赵公发,对出资重组企业和所借资金疏于管理,造成较大损失。
有的单位连续发生违规出借公款问题,带坏单位风气。如,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任党委书记、董事长肖天任和景宏年均违规出借国有资金,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张文明违规出借公款,而该单位原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于定坤也曾违规出借职工购房资金。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不能任意处置、谋求私利。针对公款出借乱象,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资金使用、履职尽责等情况全程监督,要求相关单位对出借公款种类、金额、出借时间及出借原因等,逐笔逐项排查梳理,全面厘清情况,避免由于借款时间长而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辽宁省抚顺市日前正开展乡镇、街道违规出借公款清理整治。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相关单位一把手,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相关纪检监察室向问题突出的单位一对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全面整治清理。同时,各区县财政联合同级纪委、巡察办和审计等部门共同督导乡镇、街道做好自查及整改。
四川省剑阁县纪委监委对借支、拖欠、挪用公款问题较为突出的乡镇、部门开展重点督查,分类建立台账,包案到人,逐一核实,共清理违规借支公款2428万余元。专项整治结束后,发挥18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近距离监督作用,并联合财政、审计、巡察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提级监督。
针对村级集体资金违规出借和资产出租问题,江苏省宜兴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检查组,下沉各镇(街道)、村居,开展督查。截至目前,检查发现的116条问题线索已全部了结,党纪政务处分27人,督促追回资金2.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