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公文,有着不同的用途。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用错。有的是因为不了解各类公文的具体用途,有的是因为对几组公文具体用途的差别不太清楚。接下来,我们重点对常见的也是容易用错的五组公文的区别作一简要说明。
一、命令(令)与决定
从嘉奖、惩罚来看,命令(令)只适用于嘉奖单位和人员,而决定既适用于嘉奖单位和人员,也适用于惩罚单位和人员。此外,用命令(令)来嘉奖的层次比用决定来嘉奖的层次要高。
二、公告与通告
公告、通告都是广而告之。但公告的适用范围大,面向国内外;通告的适用范围小,面向国内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
三、意见与通知
意见与通知都可以用来部署、安排工作。但意见带有参考性,有一定回旋余地;通知具有指令性,必须不折不扣按照执行。
四、决议与纪要
两者都与会议有关。决议一般用于大会或十分重要的会议;纪要多半用于小会、例行的会议,当然也是重要的会议。
五、请示与报告
一般有六个区别:
一是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在事前,报告可以事前,可以事中,也可以事后。
二是行文范围不同。请示必须“一文一事”,报告既可以“一文一事”,又可以“一文多事”。
三是行文重心不同。请示说理多,报告叙事多。
四是行文程序不同。请示尽可能事先经过横向协调,报告没有这个必要。
五是行文目的不同。请示是请求上级机关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还可以向上级机关报送文件。
六是上级机关处理方式不同。对请示,上级机关一定批复;对报告,上级机关不批复。
来源:党建网摘自《公文写作点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