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每一个在纪委监委面前接受审查调查的对象,在面对办案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时,要么闪烁其词,要么遮遮掩掩,要么问东答西,更有甚者,干脆装聋作哑,一副“无知者无畏”的模样,声称自己记不清了,没有印象了。
这种自欺欺人的表现,在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眼中,无疑是幼稚且可笑的。
事实上,大多数违纪违法行为,尤其是那些涉及权钱交易的龌龊勾当,对于违纪违法者来说,其印象往往深刻如刀刻,难以磨灭。
你或许会忘记上周到底是星期几去打的羽毛球,但你绝对忘不了上周某位老板悄然而至,送上一箱价值不菲的茅台酒。
有时候,被审查调查的对象就像是“一条道走到黑”的倔牛,钻进了死胡同,顽固地认为只要矢口否认,或者以“记忆模糊”为盾,就能轻易地搪塞过去。
但是,笔者一直坚持一个观点,那就是咱们国家是一个人情往来比较密切的社会,亲戚朋友之间你来我往的送情搭礼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举个简单的例子,七八年前自己亲戚结婚自己随了多少礼,这些事情不论是自己还是亲戚,应该都记得清清楚楚,毕竟以后自己也要收,亲戚也要送的。
但是如果某个党员干部说,自己记不清两三年前某商人老板到底送没送自己一箱茅台酒,那就显得有点扯淡了。
帮助引导对象回忆
因此,当审查对象以“没有印象”、“记不清”作为挡箭牌时,办案人员就可以扮演“记忆的唤醒者”,为他们提供回忆的线索,引导他们深入思考事件的前因后果和每一个细节过程。
在这样的引导下,真相终将如同拨云见日,水落石出。
回忆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有时候,当涉及某干部和某商人老板之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的时候,就可以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向进行回忆,直接回忆,不是香烟美酒,就是玉石珠宝,再不就是豪车豪宅,这些都是摆在台面上的物质诱惑。这些事儿,回忆起来,可谓是“一目了然”,就像摆在货架上的商品,看得见摸得着。
而间接回忆,那就有点“隔山打牛”的味道了。比如利用自身职务影响力,为商人老板站台、打招呼,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隐形行为,如同“水面下的冰山”,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回忆这些,可得“抽丝剥茧”,细心梳理。
回忆可以以时间段来进行在回忆的过程中,可以顺着时间线,从后往前“倒带”。根据对象的工作经历和成长经历,如同“顺藤摸瓜”,一步步揭开往事的面纱。这叫“按图索骥”,有条不紊。
回忆可以从特定的“事件”展开
有时候,回忆这事儿,就像“盲人摸象”,容易陷入盲目,找不到重点。这时,不妨提醒对象从一个印象深刻的“点”入手,比如说那天大雪纷飞,或者那天国际国内发生某个爆炸性新闻,从一个点展开回忆,如同“拨云见日”,让整个事件逐渐清晰起来。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纪委审查调查谈话中的重要技巧——“忆”字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