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型”受贿属于新型腐败问题,通常指行受贿双方达成请托谋利及贿送财物合意,但客观上受贿人本人并不直接持有财物,而是由行贿人或第三人代为持有财物的受贿类型。“行贿人代持型”受贿是“代持型”受贿中最为特殊的情况,即约定收送的财物由行贿人本人代持或保管,并保证受贿人能够随时取用。与“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的传统受贿行为不同,这类案件中行受贿双方往往心照不宣、高度默契,妄图通过隐藏真实目的、迟滞交易行为的方式否认犯罪,逃避打击。由于财物在行受贿双方间未实际交付,较难判断受贿犯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和完成状态,给认定受贿犯罪构成和…

2023年11月6日 645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