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某县交通局获批用原有的旧办公楼置换新办公楼。李某得知此消息后,找到了担任该县交通局局长的赵某,表示想承揽该工程。赵某明确表示,只要具备资质、有资金实力,就可以承揽该工程。于是,李某通过朋友找到宋某等人。由李某引荐、搭桥,宋某等人先后多次与赵某商谈工程问题。其间,宋某承诺事成之后,给与李某酬劳。在签订承揽合同前,李某将赵某索要的200万元的要求转达给宋某等人。赵某收下款项后,宋某的公司最终与交通局签订楼房置换协议。 【分歧意见】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还是行贿罪的帮助犯或是受贿罪的帮助犯产生分歧。…

2022年5月30日 887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