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被告人:黄玉祥。 2000年9月15日21时30分左右,平顶山车站工作人员在该站进站口,查获旅客胡传明持567次旅客列车车票,携带121枚雷管欲进站乘车,当即将胡传明交给在该站值班的公安人员、被告人黄玉祥。黄玉祥将胡传明带到公安室进行调查询问,并向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按领导要求,要有专人对胡进行看管。此前,被告人黄玉祥已连续带班工作了三天三夜,很疲劳。车站当天警力不足,身为副所长的黄玉祥一面向领导汇报,一面主动承担了对胡的看管工作。 按照惯例,黄玉祥对胡进行了防范检查,收掉胡的裤带等不安全物品,办理了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