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我发现一个引人深思的现象:那些看似高深、复杂的专业难题并非问题爆发的“重灾区”,反而是立案依据法条引用错误、文书清单填写不规范、程序性材料混淆使用等最基础、最不应出错的事项,成为问题爆发区。这不禁迫使我们去思考: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究其根源,往往不在于能力的绝对欠缺,而在于工作状态与职业精神的相对松懈。综合观察,可主要归结为三点:
1
人少事多,精力分配失衡。
在任务重、时限紧的高压常态下,办案人员容易将有限精力优先投向突破谈话、外查取证等“攻坚”环节,不自觉地压缩了文书制作、程序核对等基础工作所需的“精耕细作”时间,导致“萝卜快了不洗泥”。
2
自我要求不高,“差不多”思想作祟。
部分同志对基础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视其为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满足于“大概齐”“过得去”,缺乏追求精准、极致、完美的工匠精神。这种思想上的“降格”,是导致质量下滑的内在根源。
3
能动性与责任心不足,闭环落实缺位。
这是尤为关键的一点。具体表现为:对工作缺乏前瞻规划和主动核查,过度依赖后续环节“纠错”;对经手的文书、材料缺乏“终极负责”的担当,认为“后面还有人看”;团队协作中未能形成有效的交叉核验与责任闭环。责任心,是将规则意识转化为精准行动的最后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 它的弱化,使得前两个因素的所有压力最终都转化为质量缺陷。
如何破局?我认为提升案件质量,必须树立“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理念,将强化基础工作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建议从以下方面务实推进:
01
构建个人驱动的知识管理体系
解决基础错误,首要的是确保“应知应会”真正入脑入心。这不能停留在发放手册、集中培训的层面,而需推动知识向个人能力的有效转化。
1. 推行“最小知识单元”自主梳理:鼓励并指导每位办案人员,围绕自身常用领域(如贪污、受贿、渎职等),主动整理、持续更新个性化的“办案基础要点速查”或“易错清单”。内容可包括:该罪名核心构成要件、必备证据类型、常用法律条文序号及要点、程序关键节点、对应文书模板等。这个过程本身就是深度学习和强化记忆的过程。
2.建立“错题本”与案例反思机制:不仅仅依赖上级的质量通报,倡导每位承办人、每个办案组建立自己的“质量错题本”。记录自身或身边发现的基础性疏漏,简要分析原因(是疏忽、理解偏差还是新情况?),并注明正确规范,定期在组内进行分享复盘,将他人教训转化为共同经验。
02
营造解决问题导向的学习氛围
学习的目的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工作效能。学习方式必须更具吸引力和实用性。
1.发起“微问题”自主研究小组:针对工作中频繁出现或新出现的共性基础问题(如“新型证据形式如何规范入卷?”“电子数据如何提取保存?”等),鼓励一线人员自发组成短期、灵活的“微课题”研究小组。给予一定资源支持,形成简易操作指南或风险提示,成果共享,将学习与工作创新紧密结合。
2.搭建“最佳实践”即时分享平台:利用内部通讯工具或工作群,建立非正式的“基础工作优作分享”渠道。任何人发现一份制作精良的笔录、一封要素齐全的文书、一套清晰规范的案卷整理方式,都可随手推荐、简要点评。通过同事们的即时认可,让严谨细致成为被欣赏和效仿的职业风尚。
03
塑造以专业精准为核心的文化导向
最终,自主性与自觉性的养成,离不开整体文化环境的塑造和价值评价的引导。
1.在评价激励中彰显“基础质量”的权重: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考核中,明确将“案件基础工作规范性、精准度”作为重要评价维度,甚至可以设立“文书质量之星”“程序规范标兵”等专项认可。让那些在默默无闻处精益求精的同志得到应有的荣誉。
2.领导示范与“质量谈话”:领导者自身在审核、签发时对基础细节的严谨态度,是最有力的示范。同时,在案件讨论、工作指导中,不仅关注“突破了什么”,也常态化地询问“依据是否扎实?”“程序有无瑕疵?”,通过日常沟通传递对基础质量的不懈追求。
审查调查案件质量的提升,是一场需要持之以恒的“耐力跑”,其起点,恰恰在于我们是否愿意、是否能够,把那些最简单、最基础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地做到位、做扎实。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胡思乱想】审查调查案件质量提升,何以从“基础”破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