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方:初步判断章子欣非失足落水

2019年7月14日 2639点热度 0人点赞

  新华社杭州7月14日电(记者马剑)浙江省公安厅14日晚间发布警情通报称,经刑侦技术鉴定,失联女童章子欣尸表未见明显暴力性损伤,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特征。此外,警方多方走访调查,未发现带走章子欣的两名租客有参与邪教活动等情形。

  此前,经多方力量连日搜救,章子欣的遗体13日在浙江省象山县观日亭正南方向16海里处(石浦海域)被发现并打捞上岸。经刑侦技术鉴定,其尸表未见明显暴力性损伤,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特征。综合视频监控、目击证人证言以及失踪区域路况环境特征等,警方初步排除女童为失足落水。

  7月8日10时许,浙江省淳安县公安局青溪派出所接章子欣奶奶报案称,9岁的章子欣被租客梁某华、谢某芳二人以赴上海参加婚宴为由带走,逾期未归,下落不明。经初查,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梁某华、谢某芳。鉴于案情重大,浙江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组成联合专案组,先后组织500余名警力分赴上海、漳州、汕头、广州、茂名、珠海、武汉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43岁的梁某华是广东省化州市人,已婚,育有一子一女,2004年因养殖亏损负债等原因离家出走。45岁的谢某芳也是广东省化州市人,未婚。二人均无违法犯罪前科,且外出多年未归。

  据警方介绍,谢某芳2005年经介绍与梁某华共同生活至今,未办理婚姻登记,两人名下无房产、无车辆、无股票股权,近两年来多次向亲友骗取钱财,用于旅游及日常生活。由于两人诈骗行为已持续多年,其通过实施诈骗满足日常开销的状况越来越难维持,自杀前银行卡余额加现金仅剩31.7元。经多方走访调查,未发现梁、谢二人有参与邪教活动等情形。

  7月8日2时1分,梁、谢二人在宁波东钱湖一观景平台投湖自杀,全程均在视频监控覆盖区域,自杀前有饮酒、相互捆连外套、共同投湖等行为。经检验,两人尸表无抓痕等损伤,毒化检验无异常,血液有酒精含量。

  经查,自2018年底,特别是2019年4月以来,梁、谢二人在全国各地频繁游玩,先后到过三亚、重庆、丽江、大理、昆明、西安、天津、北京、秦皇岛等48个城市。7月4日6时30分许,梁、谢二人携章子欣从淳安家中离开,以乘坐高铁、网约车等方式先后到达漳州、汕头、潮州、厦门、宁波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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