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检监察办案实践中,使用《调取证据通知书》从相关单位或个人处调取相关书证,应当如何进行规范使用,今天我们就来共同学习一下:
文书使用
一般情况下,《调取证据通知书》应当与调取证据清单配套使用,仅在我们调取的相关书证(含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材料较少,且足以在《调取证据通知书》附卷联及送达联空白处写明调取的数量、特征等明细时,可以不另附调取证据清单。
另外,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某人或某单位的银行交易明细、存款、相关投资权益等财产信息时,应当使用《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不能使用《调取证据通知书》。而对于需要调取银行交易明细或支票等对应的某个银行内部会计凭证纸质版复印件时,需要使用《调取证据通知书》。
调取书证应注明的信息
一般纸质书证:从某单位调取相关书证时,实践中普遍调取的是加盖首尾及骑缝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书证的首页说明应当由提供人写明。
从单位调取的复印件:
“此份材料共计X页,复印于某某单位档案室(注:或某某室,根据实际情况写),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因档案管理要求(注:或工作需要)原件在某某单位保管。 提供人:签名,某年某月某日。调取人:张三、李四,某年某月某日”
从单位调取的原件:
“此份材料共计X页,系保管于某某单位某某室的纸质版原件。 提供人:签名,某年某月某日。调取人:张三、李四,某年某月某日”
从个人调取的原件或复印件
“此份材料共计X页,系保管于本人手中的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自愿提供给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使用。 提供人:签名,某年某月某日。调取人:张三、李四,某年某月某日”
电子数据
比如从税务某系统里调取的相关电子数据,截取办案所需的片段,一般导出后为word、excel或pdf格式,打印预览将显示页码,打印为纸质版材料并附拷贝的电子数据一起调取。
“此份材料共计X页,系通过某某单位工作人员某某、某某从某单位税务某系统中调取,打印为纸质版材料并将相关数据拷贝后,提供给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办案使用。经核对,该打印的纸质版材料与系统中保存的数据一致。提供人:签名,某年某月某日。调取人:张三、李四,某年某月某日”
视听资料
比如某个小区的监控器相关视频。
“此视频时长共计X时X分X秒(注明时长的原因系防止篡改和选择截取),系通过某某单位工作人员某某、某某从某单位小区保安控制室的监控系统中调取,提供给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办案使用。经核对,拷贝的视频与系统中保存的一致。提供人:签名,某年某月某日。调取人:张三、李四,某年某月某日”
引申
在调取被反映人或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材料时,除干部任免审批表(注意更新时间)、入党志愿书、涉案时点的组织任命文件、是否为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外,涉嫌职务范围的还需要从公安部门调取户籍证明、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在移送审查起诉前未退还全部赃款,为在诉讼程序中追缴赃款提供便利,还可以从民政部门调取婚姻登记信息(证明婚姻存续状态,为理清夫妻共同财产提供佐证材料)附卷。
另外,对于党员干部是否为党委委员、党代表等特殊身份,系通过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组织部发函的方式进行核实,将组织部门的回函入卷即可,一般不再采取调取证据通知书的方式进行调取。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新兵变精兵:纪检监察案件调取的书证,应当在首页注明哪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