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制作不起眼的几点要求

2025年12月26日 3点热度 0人点赞

办过案的都懂,笔录不是随手一写,靠的不只是内容真,还要过程正,程序一乱,证据就虚,链条就断,最后不仅白忙,反被动,值吗?

第一步就容易踩坑,权利义务告知,别嫌麻烦,别想省事。头一次谈话,要把该出的文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谈话通知书等)拿出来,给对方看,读给他听,听不懂再解释清楚,该知道的权利有啥,该尽的义务是啥,别糊弄。可要分清场景,党内纪律审查,面对党员,被审查人,口头告知就够,在笔录里记清告知经过,不用出书面告知书,还真不该出,因为那是党内教育管理的活(但最新统一笔录格式是需要的)。可一换成执法取证,面对证人、商人、非党员等对象就不一样了,要出示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还要出询问通知书,把来由、时间、地点写清。有人不当回事吗,真有。某地查王某收礼,王某是党员,只谈话,口头告知,记录了,没出书面,没问题。转头去问行贿的李某,非党员,还是按王某那套,只口头告知,通知书也没给,后面审理卡壳,这份笔录资格被质疑,只能回去补手续,补笔录,时间被拖,难不难受。

别忘了把这些手续写在首次笔录最前面,出示了什么,宣读没宣读,告知了哪些权利义务,清楚写,写不清,日后对方一句我没被告知,你怎么回。

时间这块,也要主要,别想着巧劲。留置状态下,单次谈话最长6小时,22点到清晨7点一般别安排,未留置人员,单次不超过10小时,晚上别拖过22点,这些都有规矩。更关键,起止时间要写明,吃饭休息要写清,中间停了多久,在哪儿歇的,都要落纸面。有人玩拆分,十四小时一口气聊完,拆成三份,每份五小时,不写休息,觉得万无一失,是吗,到了质证一对时间戳,一看内容连续,三份时间一加,超时,疲劳审讯嫌疑就出来了,律师一申请排除,证言就悬了,前功尽弃,何苦呢。

还有签名,别拖,别补,现场签,立刻签,该谁签谁签,拒绝代签。一个看似小问题,能炸裂全案,同一时间同一人,出现在两份不同笔录,怎么解释,分身吗,到了移送司法,别人抓着不放,程序重大瑕疵,谁扛。怎么堵住这口子,老老实实建台账,列清楚对象、起止时间、地点、参与人、记录人、核心事实要点,台账一比,时间人手对得上,对不上当场纠偏,别等出门才发现。

核对和签署,是最后一道闸,别放水。笔录打出来,先让当事人看,看不动就念,别催,给时间。发现有漏有错,允许改,哪里改哪里按指印,谁改谁按,清清楚楚。签名怎么签,两个动作,一个是每一页底部签名捺印,别漏页,一个是在末页正文完了,另起一行,写明以上笔录共几页,我已看过或向我宣读过,与我所述相符,再签名,再捺印,再写日期,三样都要到位,缺哪一样都不踏实。同时,办案人员至少两人,在末页也要签,这不是形式,是兜底。

改不改,改多少,讲究在这。合理修改,反而加分,说明他认真核对,不是瞎签。可改得满页划,成了花脸稿,观感就差,说服力也掉。看个例子,某企业负责人孙某,谈到一笔钱,先说大概二十万,后来想明白了,定到十八点五万,记录员为求整洁,直接在电脑里改干净,打印让他签,庭上辩护人就抓住了,太完美,不像真实回忆过程,怀疑不是孙某本意。要是当时让孙某在打印稿上,把二十万划掉,旁注十八点五万,再按个印,这一条痕迹,反倒成了他认真核对的铁证。那到底该不该留痕,关键点建议留,瑕疵太多影响阅读,再整理再打印,也不迟。

从权利告知讲清楚,到时间不超时,到每页都签名,到末页写确认语,到台账把关人和时,到修改留痕不乱改,到休息吃饭写明白,到零点凌晨不硬约,一环扣一环,哪个掉链子都不行。

有人会问,这么多规矩,不累吗,可不做更累,程序不是枷锁,是保护伞,做扎实了,笔录能站住,证据能落地。每次开谈话前,不妨问自己三句,对象是谁,该出什么文书,时间签名台账核对都准备好没,留不留痕哪条最要紧,想清楚再动手,走得稳,走得远,至于最后会不会还有新坑,可能还有,但步子稳了,坑也就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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