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零四条将适当了解作为和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并列的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如何采取适当了解方式处置问题线索:“采取适当了解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按规定报批后,依法依规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验证问题的真实性,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与被反映人接触。” 有人认为,采取适当了解方式处置问题线索不能采取谈话措施。笔者认为,采取适当了解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可以采取谈话措施,与被反映人之外的相关人员谈话,但不能与被反映人接触。与被反映人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