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甲与Z县公安局 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 一审行政判决书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20)冀1182行初5号 【查明事实】 经审理查明,被告因王某丽从事卖淫活动于2019年7月17日对其立案。2019年7月21日8时30分至8时52分被告让王某丽对原告进行了辨认,该辨认笔录显示办案人员朱某、刘某及见证人葛某在场,但辨认笔录没有见证人葛某签字。办案人员朱某(警号05****)、刘某(行政执法证证号:T0604*****)于2019年7月21日9时至9时30分对王某丽进行了询问。办案人员为张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