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导性案例3号:潘玉梅、陈宁受贿案(入库编号:2011-18-1-404-001) 裁判要旨: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以“合办”公司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的,以受贿论处。2.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谋取到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等物品的,以受贿论处,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

2025年7月28日 47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方弈霏。文章仅供参考,内容有删减,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他人代付手游费用是受贿吗 从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集团 原副总裁沈新宇案说起 编者按:这是一起国企领导干部通过让他人代为支付手游账号充值费用的方式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本案中,沈新宇将他人支付宝账户与其手机游戏账号绑定并支付充值费用,由他人支付部分装修费用,并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这些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如何围绕所涉罪名确定取证方向,受贿数额如何计算?沈新宇在其主要犯罪行为发生时已…

2022年4月11日 1269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