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一下职务犯罪里,当官的如果拒不承认,后续纪委监委该怎么办?这个话题,相信不少人感兴趣,当然大多数人是抱着看八卦的心态,很少一部分人想学技术,我原本是想说技术的,但是我们要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然文章就被和谐了。所以,我们只能从正面说,反面我不能说,我也不敢说,如果你问关灯拉闸什么情况,那我只能是不知道啊。还是以受贿罪为例子。 一、根本原则的转变 我印象中从<实施条例>开始“证大于供”的思路就出现了。个人推测,这个很有可能是为了更好的“零口供”办案铺路。所以,我们看到的条例法规的发布意义,可能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