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受贿不同,索贿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司法解释规定受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达不到“数额较大”时,具有“多次索贿”情节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把索贿解释为带有胁迫性质的“强要财物”,要求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甚至是造成极度痛苦的这种观点,限缩了索贿的适用范围,偏离了刑法关于索贿条款的含义及立法意图。 ●国家工作人员在他人未有给予财物的明示或暗示时,利用职务便利主动提出财物要求的,构成索贿型受贿罪,后再根据是否实际取得或控制财物及未得逞原因来区分既遂、未遂、中止。 索贿是受贿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