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组织审查是指党员在接受组织的纪律审查过程中, 为逃避责任而实施干扰、妨碍审查的相关行为。需要注意上述“纪律审查”当然包括组织决定审查前行为,比如行为人张三在收受他人财物后担心日后被查,转移赃款赃物等行为。早在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章纪律处分规则运用一章第二十四条就表述了“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即没有将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单独列为某一类违纪行为,使其存在评价不充分的问题。 而“对抗组织审查”这个概念的真正形成,是在修订的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