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根据上述刑法条文,有的人说,刑法之所以设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基于相关部门无法查清某些贪污贿赂案件的无奈之举,是通过功力主义救济司法行为,笔者认为该罪带有立法推定的因素,体现了对国家工作人员关于廉洁性的高标准和高要求。笔者将提炼出核心内容,以下从主体、说明对象及证明义务三方面进行分析。 01一、该罪主体 我国刑法第93条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四类:(1)国家机关中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