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01新增三大调查措施 强制到案:强制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到案接受调查,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相当于刑事诉讼中的拘传。 责令候查:未经监察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通知的时候及时到案接受调查,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相当于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 管护:存在逃跑、自杀等重大安全风险的,采取管护措施后,应当立即送留置场所;在七日以内作出留置或者解除管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