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纪检监察纪法适用研究》(2023年第2辑)。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受贿未遂的财物,是否需要向行贿人追缴?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 2016年“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强调,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