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监察法实施条例明确了责令候查措施的适用条件、法律文书、权利义务告知、执行主体、被责令候查人员的义务与权利、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以及与其他强制措施的衔接等。 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对其采取责令候查措施:不具有监察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符合留置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案件尚未办结,但留置期限届满或者对被留置人员不需要继续采取留置措施的;符合留置条件,但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