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王某,中共党员,A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4年春节期间,王某在烟酒商店老板张某的商店中,收受张某所送其商店日常销售的香烟10条、酒水2瓶(总价值未超过三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随后,王某将张某所送的烟酒全部用于日常生活消费。2024年4月,A市纪委对王某涉嫌
我们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发现很多的请托和感谢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送礼上门-有事找帮忙”的模式了。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现在变成了无事才登三宝殿,主要还是为了避免办事太惹眼,不如先办事,等到过年过节了再去感谢。所以,我们办理案件的时候,会发现许多金额并不是做某个项目收取的好处费,还是长期以来过年过节收取的拜
我们办理违纪违法案件时,大部分案件都会接触被核查人所在单位的财务凭证,此时查账就成为了“必修课”。有办案人此时就可能底气不足了,因为自己不是学财务出身的,我认为完全不要有这种心态,办案人任何时候都要有自信。但是这种自信不是盲目的、虚假的或是浮于表面的,而是努力之后的结果。 我们去查账,目
我们看待事物的发展规律时要采取辩证的思维方式,就比如今天要讲的再生证据。在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被反映人)将相关犯罪证据进行隐匿毁灭,以此逃避法律追诉,该行为将对我们的调查工作造成阻碍。从另一个视角,被调查人(被反映人)的上述反调查行为也在为我们查证贪污贿赂等职务违法
我们再复习一下,被调查人在接受审讯或谈话时,从犯罪心理学上讲,必然需要经历四个阶段,分别是试探摸底、对抗僵持、反复动摇、供述交罪。今天我们就讲一下第二个阶段,对抗僵持。面对错误进行否认是人类的天性,我们不能期待被调查人员(这里主要是针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没有任何压力和暴露风险的情况下就交代全
我们在日常履行执纪监督或者办理违纪违法案件时,有时候需要判断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开展工程项目或者采购物资、接受服务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应当履行公开招标以及标的额多少以上需要履行该程序等等,是一个非常容易造成混淆的,又非常重要的问题,今天我们就学透这个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办案开展内审谈话时,需要先由委分管领导进行首谈(在此不再赘述),此后内审成员正式开展内审谈话工作,因为被调查人员刚进入到谈话室后,谈话室的环境势能将对其心理稳定性造成影响,使其从潜意识中呈现出防御性状态,在此过程中需要将被调查人员对办案人的心理状态逐渐从抵触、接受、信任演变为依赖,同时逐步经历试探摸
纪检监察范围内的笔录是指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为了查清事实或者说明情况,办案人通过谈话、询问及讯问等方式将言词证据转化为文字材料,这是核心。以下简称为“笔录”。同时,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011. 笔录的分类 纪委监委是合署办公单位,负责查处党员违纪、公职人员职务违
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既负责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又负责办理职务违法、党员违纪案件。以党员违纪案件为例,很多人都认为职务违法犯罪的证据标准要远远高于违纪案件,因为违纪案件也不需要经过法院庭审进行质证,证据标准差不多就行了,这种想法对吗?显然是不对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53条就规定
在研究“自洗钱”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什么叫“洗钱”。“洗钱”顾名思义就是将肮脏的钱洗成干净的钱,用规范的语言表述就是,行为人将非法所得及收益(如贪污、贩毒、诈骗等犯罪所得)通过空壳公司、地下钱庄、虚拟货币、虚假交易、赌博等方式,经过上述一系列操作掩盖其来源和性质,使这些脏钱在形式上合法化,最终可以用
我们纪委监委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案件卷宗中需要有办案机关出具的《到案情况说明》,主要包含内容为线索来源、被调查人到案方式(是否为自动投案)、办案单位接触被调查人之前掌握的犯罪线索、被调查人供述犯罪事实情况(如实或不如实)以及被调查人是否检举揭发等情形,后附相关佐证材料。上述内容
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涉嫌受贿罪案件中,会遇到很多的受贿方式,除了较为直接的权钱交易外,还有许多特殊的受贿方式,比如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收受干股、收受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等,对于我们办案人的取证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从法理或司法实践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
当你从一个纪检新兵成长为纪检主力后,将会逐渐扛起更加有分量的担子,成为一名纪检监察系统的中层干部,这将是你以后发展的起点。在此过程中,你将面临很多挑战和压力,比如带队办理专项案件就是其中的一个,这项任务既包含了领导对你的信任,也包含了对你的试炼,你要做的就是如何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而专项案件我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