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察法》第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六类,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判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不是《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或《政务处分法》所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