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笔录是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中的重要证据材料,其制作需严格遵循程序规范和法律要求,确保客观、真实、合法、完整。以下是制作笔录的核心要点:
01笔录制作基本原则
1.合法性
办案人员须具备合法资格,两人以上共同参与,全程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明确告知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如申请回避权、核对笔录权等),并记录在案。严禁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陈述。
2.客观性
如实记录问答内容,不随意增减、篡改原意,使用被调查人原话(方言需备注)。关键事实(时间、地点、金额、人员等)需逐项确认,避免模糊表述。
3.规范性
使用统一制式笔录模板,语言严谨规范,避免主观评价(如“供认不讳”等表述)。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需标注密级,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02笔录结构及内容要点
(一)首部
1.基本信息
时间(精确到分钟)、地点(具体场所)、调查人员姓名及单位、记录人姓名。被调查人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职务、政治面貌等)。
2.权利义务告知
明确告知被调查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相关条款。 记录被调查人对权利义务的知悉情况(如“已阅读并理解”)。
(二)正文
1.主体内容
问答记录:以“问”“答”形式逐项记录,重点包括:违纪违法事实经过(行为、手段、后果);涉案人员、财物、证据线索;主观动机、是否存在从轻或加重情节;关键细节:金额、时间、地点、参与人、利益输送方式等需反复核实;态度记录:被调查人是否配合、有无辩解或补充,悔错态度等。
2.证据固定
被调查人提供的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需在笔录中注明名称、来源及提取方式。同步录音录像的,需注明“本次询问全程录音录像”。
(三)尾部
核对确认
被调查人逐页签字(修改处捺指印),注明“以上笔录共X页,我已阅读,与本人所述一致”。拒绝签字的,由调查人员注明原因并签字。
03注意事项
1. 程序合规
首次询问须全面核实被调查人身份,避免冒名顶替。
未成年人、聋哑人等特殊群体需通知法定代理人或翻译到场。
2. 笔录修改
更正内容需由被调查人捺指印确认,禁止单方涂改。
3. 保密与安全
笔录原件按密件管理,严禁外传;电子文档加密存储。
04常见问题规避
语言模糊:避免使用“大概”“可能”等不确定表述,需追问具体细节。
遗漏关键:如主体身份(是否党员、公职人员)、行为定性(违纪/违法)需明确。程序瑕疵:未告知权利义务、单人询问、超时询问等均可能导致证据无效。
综上,通过规范制作笔录,纪委监委可有效固定证据链条,为后续处置提供坚实依据,同时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