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纪检监察纪法适用研究》(第2辑)。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如何认定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 是否属于公职人员 根据《监察法》第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六类,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

2023年12月26日 41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为什么有的党纪处分可以由纪委批准,有的党纪处分则必须由党委批准?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实践中,通常将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称为“党纪轻处分”,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称为“党纪重处分”。一般而言,受到党纪轻处分的党员可以正常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其党员权利基本不受影响,在未同时给予其组织处理的情况下,通常可以继续担任原来的党内职务或其他公职,或者改任与原来职务平级的其他职务;而受到党纪重处分的党员,…

2023年12月26日 294点热度 1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党纪、政务双立案是否意味着必须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第(一)(二)项、第三十九条等规定,党纪、政务同时立案后,审查调查终结认为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法律责任的,同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是完全符合规定的,在理论上也应当这么做。但是很多情况下,审查调查终结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政务轻处分的,鉴于单纯给予党纪轻处分或者政务轻处分均可达到基本相同的惩戒效果,实践中往往根据行为性质只给予党纪轻处…

2023年12月26日 323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吹响新时代共产党人作风建设“集结号”,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那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什么?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内容 (一)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主要有6大类14种表现:1.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2种表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违规收送礼…

2023年12月4日 343点热度 1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1 对司法机关未作犯罪认定,退还财物的处置方式 依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209条第4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依法将不认定为犯罪所得的相关涉案财物退回监察机关,此类情形在实践中并不少见。比如,A市B区纪委监委处分决定认定王某涉嫌受贿10万元,B区法院判决其受贿8万元,2万元未作受贿认定,拟退回B区纪委监委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证据状况,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处置意见:如2万元可以认定为违规违纪违法所得的,纪检办案部门应当督促司法机关及时退回相关财物,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审理部门审核,报经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予以…

2023年12月4日 259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什么是“四风”问题 — 纪检小课堂 — 一是形式主义,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是追求形式、不重实效,图虚名、务虚功、工作不抓落实。二是官僚主义,群众最不满意的是办事推诿扯皮多,效率低下,不作为、不负责任。三是享乐主义,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多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安于现状、贪图安逸,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四是奢靡之风,主要是条件好了,许多方面做过头,大手大脚、铺张浪费。 ►►► 问题的表现形式 1► 形式主义表现形式: (1)学风不正,学用脱节。 (2)文山会海,空话套话。 (3)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4)蜻蜓点水,走马…

2023年12月4日 339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文章要旨 ► 上级提前介入审理:上级监委承办案件部门可以商请本机关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理;被指定管辖的下级监委也可以报请上级监委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理。 ► 商情司法管辖:一般可在被指定机关审理时,由上级监察机关办理商请起诉、审判管辖手续。 ► 移送审查起诉:按照“谁调查谁移送”的原则,由被指定机关负责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相关事宜。 ►2种双审理模式:由上级监委提前介入审理,或者被指定管辖监委审理和集体审议后,呈报上级监委时再审理。 “双审理”案件相关问题解析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6/22 作者:孙梦远 …

2023年12月2日 307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政务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党员公职人员违纪又违法的,应匹配适用党纪政务处分。 一、党纪重处分须同时给予政务重处分。即,有党员身份的公职人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依法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 案例:某区东城办事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宣传不到位,多个社区违反防控工作要求。该办事处主持工作的党工委副书…

2023年12月2日 295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名 称 期 限 法 条 谈 话 书面说明:15个工作日内 第72条 委托谈话:15个工作日内 留 置 一般期限:3个月 第98条第101条第103条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月 24小时内通知单位和家属 发生安全事故,24小时内逐级上报 冻 结 一般期限:6个月 第108条第111条 续冻期限:不得超6个月 与案件无关:3日内解除 调 取 与案件无关:3日内退还 第124条 涉案款项 涉案款项:15日内存入专用账户 第130条 涉案物品:30日内移交财物保管部门 查封扣押 与案件无关:3日内解除 第134条 通 缉 抓…

2023年12月2日 338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文章要旨 职务犯罪案件指定起诉、审判管辖: 1.坚持“法定管辖为主、指定管辖为辅”原则。首先审核被调查人的犯罪地、居住地是否属于本辖区。如本辖区司法机关对被调查人具有法定管辖权,则一般无需商请办理指定管辖。 2.坚持“同级协商”“同级移送”原则。即由监委与同级检察院协商有关程序事宜,将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起诉。 3.坚持“统筹把握、审慎确定”的原则。综合考虑是否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排除案外干扰和异地管辖、便利工作、是否具有不适宜管辖的情形等。 追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委应再次商请同级检察院办理指定管辖;不同监…

2023年11月21日 438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纪法正义、纪法思享、公开法律法规库等。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涉案财物范围及处置 序号 涉案财物范围 处置方式 1 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所得财物 收缴(含没收、追缴),责令退赔 2 涉嫌职务犯罪所得财物 随案移送司法机关 3 用于实施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本人财物 没收 4 非法持有的违禁品 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或者根据工作需要严格封存保管 5 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对象及有关人员主动上交的财物 予以登记上交 6 其他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有关的财物 不属于违规违…

2023年11月21日 491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纪法思享等。 第一种 形态 (14项)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两种情形 (1)谈话函询了结 (2)“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 组织措施 (1)提醒谈话 (2)警示谈话 (3)批评教育 (4)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 (5)责成退出违纪所得 (6)限期整改 (7)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 (8)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9)责令公开道歉(检讨) (10)通报(通报批评) (11)诫勉(诫勉谈话) (12)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 第二种 形态 (21项)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

2023年11月21日 415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作者:郑俊。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如何起草违纪事实材料 党章规定,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处理、处分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应当同本人见面。违纪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见面,听取被审查人说明和申辩,是纪检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的一个必经程序,既有利于进一步核对被审查人违纪事实,保证监督执纪工作质量,也是保障被审查人权利的重要措施,起草违纪事实材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标题…

2023年11月21日 769点热度 1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国家出资企业中工作人员身份关涉到监察对象认定、罪名认定、管辖等问题。实践中,因国企改制(如国有企业改变为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工作人员身份转换(如由一般工作人员转变为经党委任命的管理人员)等因素,同一工作人员在一段时间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则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受贿罪等不同罪名。此种情况下,如何准确区分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而准确认定所涉罪名?国家出资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由谁管辖?我们结合查办的案例,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资借鉴。 【…

2023年11月21日 287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纪法指引、中国方正出版社等。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实践中,纪检监察谈话适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应当根据谈话的内涵性质、对象任务、程序方式、效力后果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加以区别使用,做到既要注意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之间职权措施趋同的一面,又要注意两者的区别,更要注意加强纪检监察职权措施有机结合、有效运用、叠加发力,推进纪法有效衔接,实行纪法贯通、一体运行,形成高标准要求、高水平监督、高质量发展的纪法合力,切实增强监督执纪执法实际效果。 文…

2023年11月21日 348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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