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在制作谈话笔录、询问笔录或者讯问笔录过程中,记录时一定要注意用词的规范,以此保证笔录制作的质量,最大限度上做好言词证据的法定载体。下面,我就从实践出发,分享一下笔录制作用词规范的要点: 01一、数字方面 ·我们记录发生事情的某个时间点时,要写成“2024年4月20日10时30分”,而不要写成“2024年4月20日10:30”。 ·“2012年8月至10月”,不要写成“2012年8月-10月”。 ·“星期二、星期三等”不要写成“星期2、星期3” ·“2024年的正月初四左右”,不要写成“2024年的…

2025年4月24日 3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在审查调查分析相关人员银行流水的过程中,银行流水往往都会体现出交易“备注”这一栏,所以在办案过程中可以通过备注这一细微之处,洞察出被审查调查对象个人财务状况的蛛丝马迹。 具体而言,笔者认为,银行流水如同一面镜子,反映出了我们的消费习惯、资金流向和资产状况,而我们可以从“备注”中挖掘出共计四个方面的信息: 第一,从备注中洞察日常消费——水电气,民生之本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水电气,这三样看似不起眼的生活必需品,却构成了我们日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备注中,我们不难发现每月固定支出的规律,如“水费XX元”、“…

2025年4月24日 5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1、被告人的身份问题,如果你不是该罪的主体,不构罪。 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另一种主体的,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我们都知道,国家工作人员,一般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那些人。但如果说,你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你仅仅是履行公务,能不能定性为国家工作人员呢?其实也是可以的哈。 怎么判断一个人是否从事公务?怎么判断他是不是国有工作身份的人呢? 理论上有2种观点,一种认为你有这个身份或者编制就算从事公务了,另一种认为你只要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活动,进行一些管理、监督、领导啊,那你就算从事公务了。司法实践中,其实更倾向…

2025年4月24日 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其实笔者认为,被审查调查对象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过程,可以形象地比喻为一座大坝的兴衰史。 起初,大坝坚固无比,但随着审查的深入,漏洞逐渐显现,直至最终溃坝,暴露出隐藏的问题! 一、建坝的过程:筑牢防线,防御心理的堡垒 被审查调查对象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初期,往往如同在建一座大坝,这个过程其实可以理解为充满了防御和抵触心理的表现。 他们用各种手段和策略,试图建立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心理防线,正如俗语所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或许会表现得镇定自若,内心却在暗暗地“筑坝防水”。 他们可能会利用“掩耳盗铃”…

2025年4月24日 2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1.违纪我肯定是有,你们查到我就认。犯罪,那是不可能的!随便你们查。我成捆的现金肯定没有,收受少量烟酒的问题是有的。 解析:这种情况,反映了对象既存在畏罪心理又心存侥幸心理,幻想只交代部分违纪问题就可以过关,表面态度端正,实际上不配合调查。 2.我是真委屈!年节红包,大家都收,这都是日常人情往来,怎么能算受贿呢?这都是我投资所得,经商所得的,最多算违纪。 解析:这种情况,实际上是法不责众的心理。以为别人都干、大家都做,我做也没问题。心理存在侥幸、自我安慰心理。如果留置对象没有为行贿人帮忙谋利,行贿人会送钱给对象吗?…

2025年4月24日 3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对抗组织审查是指党员在接受组织的纪律审查过程中, 为逃避责任而实施干扰、妨碍审查的相关行为。需要注意上述“纪律审查”当然包括组织决定审查前行为,比如行为人张三在收受他人财物后担心日后被查,转移赃款赃物等行为。早在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章纪律处分规则运用一章第二十四条就表述了“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即没有将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单独列为某一类违纪行为,使其存在评价不充分的问题。 而“对抗组织审查”这个概念的真正形成,是在修订的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中…

2025年4月24日 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在当前“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大背景下,我们在办理行贿案件过程中,应当从哪些方面精准把握行贿行为的基本取证思路,规范证据收集审查的认定,进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以下面的案例进行逐步拆解! 01一、虚拟案例 2024年1月的一天,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李四请托某局局长张三帮其获得该局标的额为1000万元工程项目,在张三的办公室送给他100万元人民币。过了一个月,在某局局长张三的帮助下,某工程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四顺利中标上述标的额为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预计赚取利润300余万元。 可以初步分析出,李四上述行为已涉嫌…

2025年4月21日 6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我们纪检部门在实际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党员赌博等行为一般均是基于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结果,据此对其作出党纪等处理。 那么,如果公安机关未发现或者已过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我们纪检部门可以直接依据取证情况对党员的赌博行为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处理吗? 01案例 2015年1月至2024年4月,某市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三长年与其朋友李四、王五等人通过“推牌九”“炸金花”等方式进行赌博,其间张三赢取10万元(赌资较大)。2025年3月,某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核查了该线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问:应如何对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三进…

2025年4月16日 1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与留置对象谈话,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实践性要求都很高的事情。 政治性强,是因为留置对象往往都是级别较高的党员领导干部,常年担任领导职务。你不懂政治,走不进对象内心。 政策性强,是因为留置案件不是简单的定性量纪量刑,而是涉及到查什么、查哪里、查多少、怎么查等问题,政策性很强。你不懂政策,很容易偏离方向,费力不讨好。 实践性强,是因为谈话人如果没有一定的人生阅历,没有一定的案件经历,没有一定的气场气质,效果可能会差点。你不懂实践,很容易纸上谈兵,无用。 因此,谈话谈的好不好,谈话成效怎么样,直接关系到案件质效。 好的…

2025年4月16日 11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基本案情】 王某,中共党员,A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4年春节期间,王某在烟酒商店老板张某的商店中,收受张某所送其商店日常销售的香烟10条、酒水2瓶(总价值未超过三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随后,王某将张某所送的烟酒全部用于日常生活消费。2024年4月,A市纪委对王某涉嫌违纪行为进行立案审查,王某、张某均承认了上述问题,供述收送的烟酒系真品,并有张某商店里的出货记录、监控视频等证据予以印证。 【分歧意见】 本案中,对于王某收受烟酒灭失后是否构成违纪,如构成又如何认定违纪所得数额,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

2025年4月1日 40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我们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发现很多的请托和感谢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送礼上门-有事找帮忙”的模式了。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现在变成了无事才登三宝殿,主要还是为了避免办事太惹眼,不如先办事,等到过年过节了再去感谢。所以,我们办理案件的时候,会发现许多金额并不是做某个项目收取的好处费,还是长期以来过年过节收取的拜节红包。这些红包看起来好像没有任何目的,其实都是跟日常的办事息息相关。 而办案机关,现在也深谙此道,找不到行为人确凿的【收钱办事】的犯罪事实时,就从身边的人入手,喊过来一一问“有没有拜年拜节啊”“拜年拜节送红包还是送烟酒…

2025年3月25日 47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我们办理违纪违法案件时,大部分案件都会接触被核查人所在单位的财务凭证,此时查账就成为了“必修课”。有办案人此时就可能底气不足了,因为自己不是学财务出身的,我认为完全不要有这种心态,办案人任何时候都要有自信。但是这种自信不是盲目的、虚假的或是浮于表面的,而是努力之后的结果。 我们去查账,目的是发现问题,而不是作为会计人员去进行记账、编写财务报表等工作。所以,我们在掌握一定财务知识的情况下,就可以初步满足办案需要了,而不是必须掌握全部的财务知识才能办案。明白这个道理,我们分成两部分,分别为必备的财务知识以及查账技巧。 …

2025年3月25日 40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我们再复习一下,被调查人在接受审讯或谈话时,从犯罪心理学上讲,必然需要经历四个阶段,分别是试探摸底、对抗僵持、反复动摇、供述交罪。今天我们就讲一下第二个阶段,对抗僵持。面对错误进行否认是人类的天性,我们不能期待被调查人员(这里主要是针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没有任何压力和暴露风险的情况下就交代全部问题,所以我们办案人需要做的就是在避免僵局的情况下,不断持续的进行心理施压,使其认识到问题已经暴露,并且已无任何退路,从而交代问题。在对抗僵持阶段刚开始时,被调查人员会保持比较高的防御状态,在准备好的心理定势前提下,用…

2025年3月25日 33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我们看待事物的发展规律时要采取辩证的思维方式,就比如今天要讲的再生证据。在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被反映人)将相关犯罪证据进行隐匿毁灭,以此逃避法律追诉,该行为将对我们的调查工作造成阻碍。从另一个视角,被调查人(被反映人)的上述反调查行为也在为我们查证贪污贿赂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打来了一个新的途径,这就是对再生证据的实战运用。 好,给再生证据下一个定义:犯罪之后,被调查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订立攻守同盟,或采取隐匿、转移、销毁赃款赃物及相关罪证等逃避法律追诉的反调查活动。我们可以将再生证据分为…

2025年3月25日 29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我们在日常履行执纪监督或者办理违纪违法案件时,有时候需要判断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开展工程项目或者采购物资、接受服务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应当履行公开招标以及标的额多少以上需要履行该程序等等,是一个非常容易造成混淆的,又非常重要的问题,今天我们就学透这个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主要涉及到三大类,分别为工程建设项目、采购货物和接受服务。我们就从三个方面去探讨这个问题,因为涉及的法律规定较多,且内容存在交叉,比如招标投标法中涉及到了工程建设相关的采购和服务,…

2025年3月25日 42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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