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败斗争中,监察机关如何平衡调查需要与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2024年修订的《监察法》推出的“责令候查”措施给出了新答案。这一制度设计,标志着我国监察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01 什么是责令候查?谁可能适用? 责令候查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特定条件下采取的监督性措施。其核心在于要求被调查人在指定范围内配合调查,同时对其日常活动进行必要监管,避免过度干预正常生活。 适用对象明确且严格: 1. 不适用留置:不符合《监察法》第24条规定的留置情形; 2. 人道考量:如患有严…

2025年6月9日 3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体制内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什么人都有。有的人很受同事领导喜欢,办事得力能力很强,工作生活左右逢源;有的人却处处不如意,成为大家所排挤厌恶的对象。那么,体制内领导十分反感的八类下属,从不愿重用,也不会提拔,希望你不是。  一是恃才傲物型。这类人往往都是体制内的悲情英雄,他们学什么都快,能力很强,很多时候更是无人能替代。一旦单位有紧急事情需要攻关,领导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正因为自己的“不可替代性”,这类人往往为人张狂,举手投足、言语间流露出无比的自信与傲慢,让人不敢接近,也让人心…

2025年6月9日 6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监察机关于2018年3月正式成立,与此同时,第一部《监察法》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时隔七年,《监察法》经过修正并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并颁布,这部新《监察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因监察法的修改,这也意味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所要遵循的准则、以及采取的手段及措施也将发生新的变化。 本文意在介绍新《监察法》中所规定的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可利用的18项调查措施,以及与原《监察法》的15项措施相比,重点介绍新增加的3项调查措施。 一、未发生明显变化的15项调查措施 1.谈话 谈话…

2025年6月9日 2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新监察法实施条例明确了责令候查措施的适用条件、法律文书、权利义务告知、执行主体、被责令候查人员的义务与权利、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以及与其他强制措施的衔接等。 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对其采取责令候查措施:不具有监察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符合留置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案件尚未办结,但留置期限届满或者对被留置人员不需要继续采取留置措施的;符合留置条件,但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

2025年6月8日 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基本释义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视具体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党员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本质上属于《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对其单列一款予以规定,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突出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惩戒。 “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是指违反了为维护国家财经秩序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

2025年5月5日 52点热度 1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在制作谈话笔录、询问笔录或者讯问笔录过程中,记录时一定要注意用词的规范,以此保证笔录制作的质量,最大限度上做好言词证据的法定载体。下面,我就从实践出发,分享一下笔录制作用词规范的要点: 01一、数字方面 ·我们记录发生事情的某个时间点时,要写成“2024年4月20日10时30分”,而不要写成“2024年4月20日10:30”。 ·“2012年8月至10月”,不要写成“2012年8月-10月”。 ·“星期二、星期三等”不要写成“星期2、星期3” ·“2024年的正月初四左右”,不要写成“2024年的…

2025年4月24日 69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在审查调查分析相关人员银行流水的过程中,银行流水往往都会体现出交易“备注”这一栏,所以在办案过程中可以通过备注这一细微之处,洞察出被审查调查对象个人财务状况的蛛丝马迹。 具体而言,笔者认为,银行流水如同一面镜子,反映出了我们的消费习惯、资金流向和资产状况,而我们可以从“备注”中挖掘出共计四个方面的信息: 第一,从备注中洞察日常消费——水电气,民生之本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水电气,这三样看似不起眼的生活必需品,却构成了我们日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备注中,我们不难发现每月固定支出的规律,如“水费XX元”、“…

2025年4月24日 86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1、被告人的身份问题,如果你不是该罪的主体,不构罪。 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另一种主体的,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我们都知道,国家工作人员,一般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那些人。但如果说,你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你仅仅是履行公务,能不能定性为国家工作人员呢?其实也是可以的哈。 怎么判断一个人是否从事公务?怎么判断他是不是国有工作身份的人呢? 理论上有2种观点,一种认为你有这个身份或者编制就算从事公务了,另一种认为你只要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活动,进行一些管理、监督、领导啊,那你就算从事公务了。司法实践中,其实更倾向…

2025年4月24日 46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其实笔者认为,被审查调查对象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过程,可以形象地比喻为一座大坝的兴衰史。 起初,大坝坚固无比,但随着审查的深入,漏洞逐渐显现,直至最终溃坝,暴露出隐藏的问题! 一、建坝的过程:筑牢防线,防御心理的堡垒 被审查调查对象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初期,往往如同在建一座大坝,这个过程其实可以理解为充满了防御和抵触心理的表现。 他们用各种手段和策略,试图建立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心理防线,正如俗语所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或许会表现得镇定自若,内心却在暗暗地“筑坝防水”。 他们可能会利用“掩耳盗铃”…

2025年4月24日 51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1.违纪我肯定是有,你们查到我就认。犯罪,那是不可能的!随便你们查。我成捆的现金肯定没有,收受少量烟酒的问题是有的。 解析:这种情况,反映了对象既存在畏罪心理又心存侥幸心理,幻想只交代部分违纪问题就可以过关,表面态度端正,实际上不配合调查。 2.我是真委屈!年节红包,大家都收,这都是日常人情往来,怎么能算受贿呢?这都是我投资所得,经商所得的,最多算违纪。 解析:这种情况,实际上是法不责众的心理。以为别人都干、大家都做,我做也没问题。心理存在侥幸、自我安慰心理。如果留置对象没有为行贿人帮忙谋利,行贿人会送钱给对象吗?…

2025年4月24日 5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对抗组织审查是指党员在接受组织的纪律审查过程中, 为逃避责任而实施干扰、妨碍审查的相关行为。需要注意上述“纪律审查”当然包括组织决定审查前行为,比如行为人张三在收受他人财物后担心日后被查,转移赃款赃物等行为。早在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章纪律处分规则运用一章第二十四条就表述了“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即没有将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单独列为某一类违纪行为,使其存在评价不充分的问题。 而“对抗组织审查”这个概念的真正形成,是在修订的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中…

2025年4月24日 86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在当前“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大背景下,我们在办理行贿案件过程中,应当从哪些方面精准把握行贿行为的基本取证思路,规范证据收集审查的认定,进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以下面的案例进行逐步拆解! 01一、虚拟案例 2024年1月的一天,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李四请托某局局长张三帮其获得该局标的额为1000万元工程项目,在张三的办公室送给他100万元人民币。过了一个月,在某局局长张三的帮助下,某工程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四顺利中标上述标的额为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预计赚取利润300余万元。 可以初步分析出,李四上述行为已涉嫌…

2025年4月21日 30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我们纪检部门在实际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党员赌博等行为一般均是基于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结果,据此对其作出党纪等处理。 那么,如果公安机关未发现或者已过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我们纪检部门可以直接依据取证情况对党员的赌博行为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处理吗? 01案例 2015年1月至2024年4月,某市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三长年与其朋友李四、王五等人通过“推牌九”“炸金花”等方式进行赌博,其间张三赢取10万元(赌资较大)。2025年3月,某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核查了该线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问:应如何对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三进…

2025年4月16日 62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与留置对象谈话,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实践性要求都很高的事情。 政治性强,是因为留置对象往往都是级别较高的党员领导干部,常年担任领导职务。你不懂政治,走不进对象内心。 政策性强,是因为留置案件不是简单的定性量纪量刑,而是涉及到查什么、查哪里、查多少、怎么查等问题,政策性很强。你不懂政策,很容易偏离方向,费力不讨好。 实践性强,是因为谈话人如果没有一定的人生阅历,没有一定的案件经历,没有一定的气场气质,效果可能会差点。你不懂实践,很容易纸上谈兵,无用。 因此,谈话谈的好不好,谈话成效怎么样,直接关系到案件质效。 好的…

2025年4月16日 5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基本案情】 王某,中共党员,A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4年春节期间,王某在烟酒商店老板张某的商店中,收受张某所送其商店日常销售的香烟10条、酒水2瓶(总价值未超过三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随后,王某将张某所送的烟酒全部用于日常生活消费。2024年4月,A市纪委对王某涉嫌违纪行为进行立案审查,王某、张某均承认了上述问题,供述收送的烟酒系真品,并有张某商店里的出货记录、监控视频等证据予以印证。 【分歧意见】 本案中,对于王某收受烟酒灭失后是否构成违纪,如构成又如何认定违纪所得数额,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

2025年4月1日 68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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