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从贿赂案件查办的特点来看,贿赂手段变得更为隐蔽和多样,“狐狸”变得越来越狡猾了,直接送出现金的方式正在逐渐较少,取而代之的是雅贿、赌贿、以借为名的贿赂等。今天,我们就从“以借为名”的贿赂方式入手,拨开这层迷糊,找寻该种类型案件的着手点和破局点。 所谓“以借为名”的贿赂是指双方虚构借贷关系以实现权钱交易。法言法语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正当利益或不正当利益)。 早在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