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江西省龙南市九连山镇政府10余年来违规截留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款89万元的案件。该案之所以持续时间长,是因为历任经手人机械地延续了前任制定的“老规矩”,却没有思考这些“老规矩”是否合规矩。因截留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该镇3任主要负责人均受到严肃处理。 “以前是怎么干的?兄弟单位是怎么干的?别的部门是怎么干的?”当遇到问题时,一些党员干部就会发出“惯性三问”。但“三问”之下不是为工作找方法,而是为责任找“背书”。就像在该案中,相关负责人所说的“将钱打到政府账户是多年来的‘老规矩’,我以为肯…

2022年5月27日 1133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网友“卢雷雷”问:我们应该如何做好审理谈话? 答:审理谈话是对案件查办过程进行监督的重要一环,也是保障被审查调查人权利的重要举措,必须用心用情做好,笔者认为,具体可以从做到以下“五员”做起。 事实核对员。对审查调查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进行全面核对,特别是阅卷时发现的疑点、难点和矛盾点,应当通过审理谈话进一步核实或补强。如果被审查调查人有辩解且有理有据、足以影响事实认定的,应详细记录,必要时予以退查。比如,在一次审理谈话中,被审查人向我们交待了审查报告未提及的其曾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问题。根…

2022年5月8日 906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摘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日前发布第二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在“沈某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案”指导意见中指出:比如,在一些边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所在单位根据公务出行距离等因素核定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使用私车执行公务的可按标准用公务加油卡加油;又如,县乡基层工作人员虽按规定领取了公务交通补贴,但因下村入户等超出了保障范围,相关单位可以根据规定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进行适度调整,或者按程序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按标准予以计发;再如,对一些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或者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临时使用私车开展公务活动,在…

2022年5月4日 127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官网等。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黄淮学院纪委原书记孙新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孙新立简历:男,汉族,1959年5月出生,河南汝南人,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1975.03-1988.12,先后在驻马店地区电表厂、水文站工作;1988.12-2000.07,历任驻马店地区监察局地直监察科副科长,地区纪委、监察局正科级纪检员、信访室副主任…

2022年4月25日 1257点热度 1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纪法正义。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问:作为公职律师(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律师),我们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向每村(社区)提供8小时公益法律服务,领取经济补贴每村(社区)每年1万元。我们付出了劳动,取得了成效。我们认为1万元实际是工作经费、补贴,但是有人认为我们是兼职取酬,违反了相关规定。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答:无论是《公务员法》规定的违规从事…

2022年4月25日 2213点热度 4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方弈霏。文章仅供参考,内容有删减,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他人代付手游费用是受贿吗 从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集团 原副总裁沈新宇案说起 编者按:这是一起国企领导干部通过让他人代为支付手游账号充值费用的方式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本案中,沈新宇将他人支付宝账户与其手机游戏账号绑定并支付充值费用,由他人支付部分装修费用,并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这些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如何围绕所涉罪名确定取证方向,受贿数额如何计算?沈新宇在其主要犯罪行为发生时已…

2022年4月11日 1156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甘肃省纪委监委 田亮 【典型案例】甲,中共党员,2000年2月至2010年1月,甲担任省属企业A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企业主乙实际控制的公司向A公司长期供应石油焦业务提供帮助,乙获取巨额利润。其间,甲向乙提出帮助“照顾”其妻甲1、其女甲2的日常生活。同时,甲也告诉甲1、甲2,其给乙帮了很多忙,有任何事情都可以去找乙解决。此后,乙为甲1、甲2在装修房屋、购置家具家电、配备车辆司机、日常花销等方面,累计花费358.74万元,甲对此均知情。2010年1月至…

2022年3月23日 100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公务员类: 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 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 (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2022年3月23日 4542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拒不参加党委会议,为何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8月18日,山西省运城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运城市新绛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铁路被开除党籍。在通报的李铁路违纪违法事实中,有一条受到广泛关注,即“因个人建议未被采纳,对组织产生不满情绪,未按规则列席党委重要会议”。这是李铁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我们知道,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据办案人员介绍,李铁路“因个人建议未被采纳,对组织产生不满情绪,未按规则列席…

2022年3月23日 2760点热度 1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网友“甘士莲”问: 搜查出涉案物品后如何做好后续工作? 答:搜查措施是监察法赋予的“12+3”项监察措施中的重要一项。笔者曾在参与的多起专案中适用搜查措施,对固定涉案重要物证、书证等相关证据材料,“由证到供”突破案件起到了关键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在搜查过程中,重点关注与案件有关的下列物品:大额现金、贵重物品、银行卡、存折、票据、合同、不动产权证、日记、账本、电脑、手机、硬盘、U盘等,工作人员对发现的上述可疑物品,先报告现场指挥员,经现场指挥员确定需要扣押后,工作人员即对物品所在的位置拍摄方位照并将物品放置在有比例尺…

2022年3月1日 992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问:党纪处分条例中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财物和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行为与刑法中的受贿罪,应当如何区分? 答:党纪处分条例中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财物的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公务活动的党员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物,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行为。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公务活动的党员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从管理和服务对象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

2022年2月28日 1314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问: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我们反映其丈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据了解,王女士丈夫为中共党员,我区某局干部。请问,党员、公职人员实施家庭暴力应承担哪些纪法责任? 答:党员、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其行为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必然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实践中,党员、公职人员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性质不同,其应受的党纪政务处分也不尽相同。 一、行为轻微危害性较小,未构成违法犯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现实中,大多数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可通过社会舆论、教育感化等道德自身的力量来纠正…

2022年2月28日 991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问:怎样做好外查谈话准备? 答:外查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的重要工作,既有对涉案人员就单一事项进行取证的一般核实性谈话,也有向行贿人等关键证人调查取证的突破式谈话,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具有不同于内审谈话的鲜明特点,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充分准备、提前谋划。笔者认为应从四个方面做好外查谈话准备。 了解谈话对象,明确“跟谁谈”。谈话前要尽可能掌握谈话对象的信息,包括初核中掌握的基本背景、活动领域、身份特点、与审查调查对象关系、涉案情况及交往细节等。同时,通过互联网查询,搜集其本人及所在单位、公司的相关…

2022年2月28日 975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问:如何确定政务处分期间的起止日期? 答: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八条对每种政务处分的期间作出明确规定,但该条只涉及政务处分期间的起算日,没有涉及政务处分期间的截止日。实务中,当政务处分期间截止日遇到同日不存在的特殊月份时如何计算截止日更是存在分歧。政务处分期间的准确认定事关被审查调查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也影响着政务处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需要高度重视。  一、政务处分期间对被处分人的权利限制。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之后,不但会影响其职务职级晋升,而且会影响其工资待遇、年度考核。政务处分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对…

2022年2月28日 882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该条因涉及相关公职人员的“饭碗”备受关注。如何理解“案件情况特殊”以及“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具体程序,是全面准确理解和适用该条的前提。 全面精准把握宽严相济的立法精神 《政务处分法》施行前,公职人员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处理的标准不尽相同,不同的对象可能面临不同的处理结果…

2022年2月23日 1280点热度 0人点赞 潜行者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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