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留置后人人都会自证其罪?9个原因

2025年10月30日 3点热度 0人点赞

法律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但是,人一旦被留置,还有得选吗?

结合办案经验,笔者从法律、政策、心理和价值观四个层面,总结了9个原因。您阅读的时候,最好有个代入感,或许这样才能真正理解我说的意思。

法律层面上两个原因

一、认罪认罚,可以从宽

被调查人一被留置,办案人员会先给讲法律政策,主动交代可以从宽处理,有时候生怕不明白,把从宽的纪律条令和法律条文都打印出来,让被调查人学习;给被调查人讲主动交代后从宽处罚的案例,讲对抗组织审查从重处罚的案例。这就形成一种强烈的利益导向,主动供述,那就能获得从轻的处理,而抗拒调查就会面临更严厉的惩处。

二、漏罪对刑期的影响

为什么一旦开始交代,都会一事儿不落地交代完?留置期间,办案人员会说,最好把所有问题交代清楚,不要留后遗症,要“案结事了”,现在反腐力度这么大,不要今天硬扛过去,明天因为别人犯事儿了,又把牵涉出来。

我知道有的当事人就是正在监狱服刑,又被监委喊回去留置审查的。世界上最悲催的事儿,就是刑罚执行完毕了,又发现漏罪,这种情况还得“二进宫”。所以,彻底了断所有的历史包袱,这是很多人选择全盘交代的动机。

政策层面上有三个原因

三、强大的组织威慑力

谈话人员说:“某某某,你知道现在有多少人在查你一个人吗?”一旦被调查,无论之前是部长还是科长,在强大的组织面前都将卑微如蝼蚁,无法判断组织掌握了多少底牌,多少证据,不敢对抗组织审查,只求速速结案。现实中,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就是因为对抗审查,本来可以不被移送的,被移送了。

四、坦白从宽

“主动说与被动说,不得不说,早点说与晚点说,迟早要说。”谈话人员最常说的一句话:“某某同志,现在比赛开始了,看是我们先查到,还是你先开口,你要知道,这个今后在量刑上是不一样的。

被调查人“不敢赌,也赌不起”,说与不说,面前两条路,一条阳关大道,一条地狱无门,怎么选?

五、人性的趋利避害

被调查人曾一路摸爬滚打位居高位,不说人中龙凤,在当地也多为佼佼者,智商都不低,知道如何趋利避害。不交代,延长留置,进行更深入地调查,这代表着将会面临更高的风险:牵涉更多的人、更多的事、更大的数额。实践中,主动交代问题,确实会缩短留置期限,或者在某些方面组织上“网开一面”。

心理层面上有两个原因

六、“信息茧房”效应

留置点,物理隔离、信息隔绝,被调查人处于完全封闭的环境,我会见当事人的时候,他用了一个词儿:活人的坟墓。与外界的一切联络都被切断,这种高度控制的场景非常容易引发孤立感。人是社会性动物,想尽快逃离这种与世隔绝的状态,往往选择主动配合调查。所以很多人宁肯主动交代之后到监狱去踩缝纫机,也不在留置点呆着受罪。

七、“囚徒困境”理论

“攻守同盟”在办案人眼中就是个笑话,只要把两个人都留置,是个正常人都会抢先开口交代。如果别人先说了,自己就被动了,抢先开口,才会对自己最有利。

价值观层面两个原因

八、长期接受组织培养,对组织还是有一定忠诚度的。

被调查人在留置点,细读党章,回顾入党申请书,回想激情燃烧的岁月,自我感动,为了表现出真诚悔罪悔过的态度,要向组织交心,这种情绪在里面会达到顶峰。

实际上,许多被调查的领导干部,虽然触犯法律,但对组织那是有真感情的,我的一位当事人说,在看守所收到开除党籍通知的时候,心情是很难受的,手捧开除决定,潸然泪下。

九、顾及家庭,会选择牺牲一些个人利益。

“无情未必真豪杰,柔情才是大丈夫”,做为丈夫、父亲、儿子,会选择牺牲个人法律权益,这样呢就能尽快了结案件,避免牵连他人或者是影响子女的前途。还有的担心被查出来有情妇、嫖娼那些丑事儿他会顾及到家庭、职业声誉受损,让自己人设崩塌,“宁可认罪不可认丑”,我办过好多的留置案件,都是这个原因突破的。

以上就是为什么要自证其罪的9个原因,实际上要说原因的话,还有一点,那就是办案人员高超的审讯技术和谈话技巧。被调查人虽是高官,但不懂监察法、刑法的不在少数,加上律师不能会见,在独自面对高强度的谈话和审讯时,更容易做出自证其罪的选择。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提出无人区辩护的理念、提前辩护的理念,如果感觉自己被调查了,提前咨询。如果已经被留置了,家属正确应对,打破“信息茧房”。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为什么留置后人人都会自证其罪?9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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