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一个警,几乎遇到了所有的欲激发你怒气的情形,今天与大家分享出来,共同探讨。 警情很简单,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去一家公司应聘,结果不仅没有签署到应聘合同,反而“稀里糊涂”的在公司的指导下办理了一笔助学贷款,款项还打入了公司的账户,成了不仅没有到公司如愿以偿的找到工作挣钱,还在公司事前交了一笔学费必须进行培训学习。 次日大学生回过味来觉得不对,要求取消贷款,公司以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培训少于三分之一的课程退学的,视为违约,虽然可以取消助学贷款,但必须赔偿公司一半的学费,双方发生争执,大学生遂报警。 大家觉得这是个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