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案号:(2014)罗民初字第983号,(2015)信中法民终字第580号 来源:人民法院报,案例编写人: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孔晶晶 裁判要旨: 司机将车停在坡道上,下车检查车辆时被溜坡的车轧死,其身份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条件下发生了转变,此时其并非是驾驶员身份而是保险车辆之外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对其进行理赔。 案情: 熊海霞的丈夫余某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信阳保险公司)签订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以及《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并且交纳了保险费用。2014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