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内蒙古纪委监委 7月12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苗迎春等10人组织、领导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损害商品声誉罪、徇私枉法罪、诬告陷害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据内蒙古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号披露,1999年以来,以苗迎春为首的其家族成员,采取虚假挂靠、贿赂开道的手法,先后承揽当地一家国有企业的多项建设工程,同时又以家族亲情、合作经营为纽带,采取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