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和辅警解救自杀女孩失败,让这个充满悲剧色彩的故事得到了广泛传播。众多的大V、小V还有数不清的吃瓜群众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警察评头品足,充满了讽刺和挖苦。
每一个当警察的,也别太往心里去,这件事情引发舆情应该属于正常。
警察自媒体这个时候发挥了很好作用,别总说他们不报道好人好事,不听领导话,好人好事有人报道就足够了,他们觉得自己的使命更加重大,要代表正义反击那些胡说八道的人,还说这叫反制。主流媒体有时也受他们影响,目前一面倒的情况有所改观。
现在网络上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就是警察救援失败,警察就该承担责任,警察是承担特殊职责的人,失败了就要承担责任,甚至应该判刑。第二种意见认为,警察的命也是命,不该以牺牲警察生命为代价,去救一个要告别这个世界的人。第三种意见比较理性,应该建立一支专业的救援团队,不该让警察去承担这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警察的职责是打击犯罪,维持治安,警察本身对救援不专业,也没有专门的救援设备,没有一部法律确定警察是救援的专门机构,警察参加救援是警察的政治属性使然,和法律属性关系不大。
各种意见争论不休,谁也不服从谁。人们似乎在等待着望江县公安局的调查结果。
虽然说望江县公安局组成了调查组,但谁会相信一个县级公安能控制了目前的局面呢?他们现在还没有声音,我的建议是望江公安现在千万别有声音,目前前两种观点对立,无法调和,什么样的调查结论都会让一部分人不满意。
我认为,没必要处理几个不会游泳的民警和辅警。有人说,民警和那女孩就不到两米距离,只要他们奋力冲上就完全可以救上来。如果说的是陆地,这情况可能发生,可水里隔着一米,不会游泳的人真是追不上。
如果处理了救援失利的民警和辅警会造成什么样的局面呢?
第一,缺少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在全国范围内,目前还真没有因为救援失败有民警和辅警被处分,相关的处分条例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处分民警和辅警缺少法律和政策依据,我们不该因舆情爆发就怒发冲冠,超出政策规定处理民警和辅警。
第二,公安不是专业的救援队伍。就职责而言,救援工作应该是专业救援部门完成,公安对抢险救援工作并不专业,公安主业是打击犯罪维持治安,但基层公安随时可能遇到求救,110指挥系统本着就近原则,把救援任务分配给相关所队。不会游泳的民警和辅警按照指令救援,如果遇到一个死亡意志不坚定的人还好,劝说一下可能就解决问题了。如果遇到一个意志坚定的自杀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和辅警不会游泳,到了水里性命都难保,咋救援?组织上没说他们的工作就是救援吧?领导上没有专门组织他们进行游泳训练吧?政府没有拨给他们派出所购置救援设备一分钱吧。所以,处分没有专属救援职能的民警和辅警不符合职责一致的原则。
第三,动摇基层民警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当警察的人多怀着对人民警察的向往加入警察队伍的,领导层通过种种方式不断加深民警对职业认同和荣誉认同,但如果处分救援失利的民警和辅警,会让人产生一种“只有死才不会被处理”的心理暗示。这个太可怕了,这个职业谁会喜欢?这个工作谁还愿意干?其危害不只是安徽,而是全国的基层公安民警,我们多年来建立的职业的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瞬间就会土崩瓦解。
现在,很多人盼望着调查结论呢,我看这事儿不急。
望江公安以及这个舆情处置的实际操作者,要从武汉疫情时调查李文亮医生的事件中,对派出所调查结论的宣布的时间受到启发,先别急着处理,等等再说。
那件事情引发的舆情比这个大多了,可宣布了调查结论时有多大反应吗?没有,很平和。
我们希望这起舆情处置也平和,这个社会不能再撕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