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
网友“卢雷雷”问:被审查调查人收受下属所送翡翠吊坠,办案人员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没有找到该吊坠的付款凭证,便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该吊坠购买时市场价为人民币3.5万元。但后来,办案人员找到了当时购买该吊坠的付款凭证,付款凭证上写明该吊坠的价格是3万元。请问:应该以付款凭证还是以鉴定结论作为受贿证据?
我们经常听到某某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接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纪委与监察委,都是我国的反腐败机构,到底有何区别?本文就两者的区别,阐述一些观点,仅供您的参考。 一、两者性质与职能的区别 (一)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作者:黄宇翔 。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零口供”案件收集证据需注意什么 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没有被调查人陈述或者供述,证据符合法定标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重庆市纪委监委 李丁涛 监察机关作为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定调查机关,在依法开展调查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包括司法文件)的规定。受贿罪相关司法解释,为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受贿犯罪提供了规范指引,对受贿罪疑难问题的认定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瑶报道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董大健,收受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财物,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赵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记者梳理近期通报发现,“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多起案例中被提及。
来源:纪法思享、纪法指引、法律法规库。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党 纪 处 分 党纪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作者:江苏省纪委监委 张 辉 【典型案例】李某,某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属A公司的出纳,2013年开始在A公司工作,2013年2月将一笔金额40万元的A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理财,一个月后归还,按照刑法的规定已超过追诉时效。初核发现,A公司直到2015年才改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实践中,有时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并无交集,这种情况下,行受贿的实现往往通过“中间人”牵线搭桥。根据“中间人”在整个贿赂过程中的身份、地位、主观目的、作用及行为方式的不同,其涉嫌的罪名也有所不同。 笔者通过几个案例,假定钱某为“中间人”,对钱某在不同情况下的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定 二罪均属职务性财产犯罪,均是将公款转归行为人控制,但其主观目的不同,其客观行为也存在差异: 一是犯罪性质不同。挪用公款罪侵害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占有权;贪污罪侵害的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二是犯罪
来源: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图解,中国方正出版社。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采取谈话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张文波 由于我国刑法中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入罪数额以及法定最高刑相差较大,研究单位行贿罪的认定标准及其与行贿罪的界限,不仅有助于解决实践中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如何合理界分的难题,也有利于贯彻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决策部署。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把握。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江苏省淮安市纪委监委 卢束为 丁伟 实践中,查准账是发现违纪违法 涉嫌贪污挪用等犯罪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要善于从异常的会计资料中发现疑点。笔者认为,应着重关注以下方面。 一是异常的数字。要留意整齐的数字,比如“5000”元、“20000
来源:我们都是担当人公号,作者:乐山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专员 陈斐蕤,审稿顾问:草木 线索”是“事物发展的脉络或探索问题的门径或头绪”。在市县巡察中,“线索”所对应的是需要追究责任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乃至犯罪的行为,巡察要做的就是精准发现这些行为的“头绪”。市县巡察的一大难点,是在没有信访举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 黄璞 实践中,审查调查谈话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程序性谈话阶段、突破性谈话阶段、巩固性谈话阶段,以及深挖性谈话阶段、补充性谈话阶段。与此相对应,审查调查谈话笔录的制作,也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其在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问:如何应对留置对象作虚假供述? 答:实事求是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坚持一是一,二是二。实践中,在办理留置案件过程中,时常会出现留置对象作虚假供述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审查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笔者结合实践,就如何应对留置对象作虚假供述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