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作者:江苏省纪委监委 张 辉 【典型案例】李某,某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属A公司的出纳,2013年开始在A公司工作,2013年2月将一笔金额40万元的A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理财,一个月后归还,按照刑法的规定已超过追诉时效。初核发现,A公司直到2015年才改制为该事业单位独资公司,改制前属国有控股公司,而李某是A公司经该事业单位授权直接招聘的合同制人员,该事业单位按照雇员制管理办法对其进行管理。 【分歧意见】本案中,对李某现在属于监察对象这一点没有异议;但李某的挪用行为发生在A公司改制…